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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角沒想到王拒絕的理由竟然是這個,它眼裡的光閃閃爍爍,不知怎地透出一股心虛的味道:“你、你額頭有疤也好看,人類說了,傷疤是雄性的勳章。”
“我知道阿角你不會嫌棄。”
“雖然你看見漂亮的動物就挪不開眼,追在後面跑,給送好吃的,但我相信你不是那種只看容貌的鹿。”
王本意是打消白麋鹿的愧疚,沒想到它越是安撫,阿角的腦袋垂得越低。王連忙舔舔白麋鹿,再三保證它不是因為容貌自卑才拒絕同行。
“你就是最帥的麋鹿。”阿角嘟嘟囔囔。為了證明自己真心實意,它吧唧在王的額頭親一口,大力肯定男朋友的顏值。
沒有頭緒的陸餘陷入糾結,因為疤痕,又不是因為容貌,王究竟在擔心什麼?
森烏漫不經心地說道:“阿角是白色的,本來就顯眼,再加上一個額頭有疤的同伴,目標太大,很容易被人類發現端倪。”
“是的,阿角可以消失一段時間再以子孫的身份出現,但刀疤不是原本長在我們身體上的東西,很難忽悠人類。”既然說了,王也就不再隱瞞真實的想法。
它溫柔地望著愛侶烏黑的眼睛:“你喜歡熱鬧的地方,我不想你因為我而忍耐。隱居的生活也許很安全,但你不快樂。”
所以,就讓它做阿角無盡的生命中一段雨露,一捧湖水、一場落日。做一朵璀璨的煙火,熄滅後隨風而去,定格成美好的記憶陪伴白麋鹿。
王的顧慮不無道理。
阿角錯開時間,不斷更換落腳點,不引起人類疑心的前提是,它的外表沒有顯著特徵,白色麋鹿罕見但不算稀奇。
但一隻額頭有疤不會變老的麋鹿絕對會在人類社會中引發轟動。
“咦,王你怎麼知道阿角能活很長時間的?”陸餘發現另一個問題,一隻普通麋鹿最長的壽命是35歲左右,總不能是王親眼見證過吧。
阿角掀起嘴皮試圖吹口哨,一副做了錯事欲蓋彌彰的模樣:“是我跟王說的,哎呀,當時就是腦子一熱,被小雄性拿崇拜的眼神看的感覺太好了。”
我信你個鬼,你肯定是饞人家王,想拐跑那隻天真無邪的麋鹿。
陸餘腦中忽然浮現之前森烏有意無意展示捕獵本領的畫面。
它斜睨一眼森烏,你這傢伙,被喵拿崇拜的眼神看是不是很爽!
森烏毛絨絨的臉上沒有表情,但那雙盪漾起笑意的眼睛暴露了它的真實情緒。
有什麼不敢承認?它就是喜歡看乖崽眼裡有星星的樣子。
確實是小雄性,那時它剛滿三歲。
王抬頭望向科研區的方向,順著話題繼續說道:“一開始我其實不相信,但有個人類給我看了他們家族的相簿,裡面全都是阿角的照片。”
人類需要某些特徵來分辨兩隻同種類的動物,比如同樣是狸花貓,如果體型相似花紋相似,人類無法第一眼就發現不同。
但動物不一樣,分辨出同伴對它們而言就如同喝水一般。王只一眼就知道照片上的是阿角,而不是其它白色的麋鹿。
“我不認識人類那些歪歪扭扭的圖案,也聽不懂他們說什麼。但我認得新舊,那些叫照片的東西散發的氣味就不一樣,來自不同的時間。”
阿角大度地噴了個響鼻:“理解,我曾經也不相信我能活這麼長。不過那個人類真有毅力,這都多少代子孫了,還守在這裡呢。”
這說起來是一個年代久遠的故事啦。
某個日子,白麋鹿回到深山老林丟掉礙事的花串,然後選好一個沒探索過的方向,興高采烈往山下走。
食物資源匱乏的年代,靠山吃山,能養家餬口但潛在的風險也很大。偶爾會有年輕的獵人誤入深林禁區,不幸的話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