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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花:我看著我住院的兒子真的好不甘心,每天都是以淚洗面,現在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完全聽不得這樣的故事,真希望是假的。”

“我也願意都是之前那樣的諮詢,這個諮詢聽著都心疼。”

“這個狗的女主人這麼可惡?”

“太自私了,對於這樣的惡人法律似乎真的沒什麼太好的辦法,真的是悲哀。”

“童律師,快點跟小雨花指點下思路。”

[童律師:在“民法典”中對於飼養動物損害的責任有明確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童律師:這種情況下是一個過錯推定責任,如果被侵權人主動去招貓逗狗,這種情況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狗的主人、管理人和飼養人的相關的侵權責任。]

[童律師:唯一的例外是對於一些烈性犬等相關的一些不允許飼養的動物。法律的明確規定是無過錯責任。一旦造成了別人的損害,那麼狗的主人、飼養人、管理人就要承擔侵權責任,這是法律直接的一個非常明確的規定。]

[童律師:現在如果想讓那個狗的女主人負刑事責任,需要她在明知飼養的是烈性犬,未盡到看管責任和義務,致使你兒子受傷,可能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

[童律師:如果是在公眾場合,也可能也可能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小雨花:童律師,真的可能讓她坐牢嗎?]

[童律師:你先要確定對方養的是不是烈性犬,如果是的話,機會很大。]

[小雨花:你哪時候有空?希望你能過來幫幫我,我現在只有精力照顧兒子,完全沒有精力應付這些事情。]

[童律師:行,你加下我,私下聯絡。]

……

繼續和粉絲們瞎聊了會關於一些奇奇怪怪的案子,童一鳴就下播了。

程陽市這個粉絲的案子也沒那麼急,等有空再過去跑一趟。

現在擺在眼前的還是武仁大學的這個案子。

童一鳴在學校裡連續找了被霸凌的同學幾次,對方都不願意見面。

教務處辦公室。

門是緊緊的關著的。

“肖主任,他的律師最近一直在找我,我不知道怎麼辦。”

尹新低著頭,看著自己腳上剛買的鴻星爾克的鞋子。

“尹新,我知道你家庭有點困難,學習成績也不錯。”

“我也和你們系的老師們都說了,獎學金會優先考慮你的。”

“只要你的成績繼續保持這樣下去,想保本校的研究所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

“另外學校會給你全額的獎學金,明白嗎?”

肖許信看著眼前這個老實的男生,繼續開導著他。

這種工作對於他這個教務處主任來說有點大材小用了。

要不是自己那不爭氣的兒子惹的事,他也不用和這種學生打交道。

都怪自己的老婆,把兒子都給寵壞了。

“肖主任,我還聽一些同學說,袁凱這次請的律師是上次幫莫小語的那個人。”

“李錦瑞就是被他弄進監獄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尹新這幾天一直都睡不著覺,他甚至夢到袁凱來找他。

他也不想這樣,他覺得自己對不住袁凱。

但又能怎麼樣呢!

自己家裡的媽媽一直有病,妹妹還在讀高中,連學費都是貸款的。

在大學裡被人欺負也就欺負了,忍忍反正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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