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無罪釋放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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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法律哪一條規定可以不出示任何證件,就可以非法搜查公民住宅?哪一條法律規定可以藏匿扣押私人物品?侵犯個人隱私?”
徐靜雅接過話,連珠炮般問道。她是香島人的思維,這兩天她一直在找律師。可是1982年大陸才恢復律師制度,現在不過三年。律師很少,她在沈城還沒有找到合適的。
“都冷靜下,我們是來了解情況和反映問題的,不是來吵架的。
陪同的工作人員勸說道。
“同志,這是我們收到的正義人士提供的一盤磁帶,建議你們找個錄音機聽一聽。”
叢曉曼從包裡拿出一盤磁帶,放在桌子上。
馬源被撞案,警方做了大量的工作,排查了眾多車輛,排查範圍也擴大了,可是快四十個小時了,工作毫無進展。馬源截肢手術後已經甦醒,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了,但是精神狂躁,渾身插著管子還大喊大嚷,喊得最多的就是“我的腿啊……”“有人要害我,快抓住了槍斃!槍斃!”
周桐到醫院看過馬源後回到局裡,正要組織召開槍擊案的分析會,工作人員匆匆進來,手裡還提著一個錄音機。
聽完錄音,周桐怒氣值爆滿。吩咐馬上召開案情分析會,同時命令錄音裡出現的四個人馬上到局裡。
錄音時長三十分鐘,聲音很清晰。四個人中,一個人是馬源在局辦的心腹,另外三人都參與了槍擊案的審訊工作。從錄音裡的對話能聽出來,時間是10日晚上,四個人到醫院看望後,在一家飯店的包房喝酒聚餐。
四個人從談論馬源被撞開始,不知覺說到槍擊案的審訊,透露出很多內容。在馬源的授意下,審訊人員幾次誘使逼迫郝愛軍篡改口供,把禍水引到陸帆身上,但可惜陸帆沒承認。
幾個人也知道把罪行加給陸帆很牽強。在馬源被撞後,陸帆的事好像有了翻轉,隱約後臺很硬,幾個人怕牽連自己受處分,還商量了一些對策。
聽議論,這飯局本來應該有黃權的,但是他沒參加。
錄音清晰地表明,所謂的指使、同案犯等等都是對陸帆的栽贓陷害。提供或者私藏槍支也子虛烏有,只是郝愛軍單方面的口供,根本沒有一點事實支撐。幾個人的議論中,也都認為陸帆不知情。
錄音當然是丁瘋子的傑作,他手裡還有竊聽電話時更爆料的錄音,不過不能拿出來。如果讓有關部門知道他們的電話都能被竊聽,怕惹下大麻煩。
案情分析會上,郝愛軍持槍搶劫殺人證據鏈條清晰完整,參會人員沒有異議。郝愛軍口供中交待的陸帆是指使者提供槍支則漏洞百出,經不起推敲,初步偵查審訊完全排除這種可能。陸帆沒有作案的動機,郝愛軍交待的所謂作案時間地點也不存在。
接下來討論槍支來源問題,出現了分歧,有人認為根據目前各種證據,陸帆完全不知情,夠不上私藏槍支罪。
有人認為,既然槍藏在陸帆舅爺家的裡,陸帆又經常去,不能排除陸帆私藏槍支的可能,應該繼續偵查。各方面給的壓力很大,如果就這麼把陸帆放出去是打自己臉面。
“證據呢?直接證據呢?一定要屈打成招嗎?”
趙桐問道,他受到各方面的壓力太大了。
雖然這時候講的還是疑罪從有,可陸帆的情況不同,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絕對不能下結論。
參會人員已經明白了趙桐的立場,沒有人接話。趙桐環顧一下四周,摁下了錄音機,四個人都對話清晰傳來。
即使快進了幾段,眾人也聽明白了說的大致內容。其實開會的一些人是有人知道其中貓膩的,沒有想到直接放到了明處。眾人面面相覷。
“知道這錄音是誰送來的嗎?是陸帆的老闆!丟人都丟到家了!我本以為是立功心切著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