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被重生女主炮灰的小知青(11)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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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公安局連夜審訊,真言符效力仍在,溫大山和周曉麗對自己的齷齪心思供認不諱,把陳寧安當傭人使喚,霸佔她的錢,讓她替溫慶軍下鄉,以後嫁人還要收一筆彩禮,嫁人以後還要貼補孃家……
更令人氣憤的是,他們從骨子裡散發出來的對陳寧安的輕賤。
如此種種,聽得公安同志直咋舌。
這世上有很多父母能為了兒女豁出命去,也有少數父母會處心積慮處處算計,把兒女當成可以隨意利用的工具。
有的繼父繼母疼愛繼子繼女和親子無異,也有的繼父繼母將繼子繼女視若奴僕。
陳寧安同志運氣不好,遇見了不當人的親媽和更加不當人的繼父,被兩個人同時算計,日子過得有多慘可想而知。
公安局給溫大山擬定了盜竊罪、迫害烈士遺孤罪、侵佔他人財產罪、損害國家利益罪。給周曉麗擬定的罪名只少了盜竊罪。
但是,他們無法直接給人定罪。
前幾年,平南縣公檢法系統被砸爛,徹底陷入癱瘓,現在已經陸續恢復了。最早恢復的是公安局,隨後是人民法院。
所以,他們要先向法院提起公訴,然後由法院來給人定罪。
公安同志並沒有跟溫大山和周曉麗說這些,而是告訴他們,如果他們積極做出賠償,可以適當減刑。至於賠償標準,他們也提出了一個方案,按照每個月10元,一共13年算,他們倆需要賠償陳寧安1560元。
鄭局長的考量是這樣的,鑑於周曉麗是寧安的親媽,而且還有一個未成年的繼女和一個未成年的親子需要撫養,而且她已經歸還了被侵佔的錢,法院在量刑的時候可能會考慮到這一點,對她會比較寬容。
與其這樣,還不如先把好處給寧安要到手。
溫大山和周曉麗就算再怎麼貪財,在這樣沉重的現實面前也選擇了妥協,用賠償來為自己爭取減刑。
所以,次日一大早,公安同志就帶著溫大山去了銀行,取出了1560塊錢,並且讓夫妻倆都簽署了賠償協議,按了手印。
賠償了,也承認了他們迫害陳寧安的事實。
隨即,公安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訴。
效率高的驚人。
溫慶軍上午來到公安局打聽訊息的時候,就被告知,溫大山和周曉麗已經被正式收押,事情已經審問清楚,已向法院提起公訴,只等法院判決。
公安同志跟溫慶軍說:“你父親堅決否認逃避下鄉一事和你有關,都是他一個人的主意,又煽動周曉麗配合。所以你不用擔心,沒你什麼事。而且,你也可以放心,我們就算是公安,也得依法辦事,怎麼判刑不是我們說了算,是法院說了算的。”
溫慶軍問:“我可以見見我爸嗎?”
“可以。”
他只請求見溫大山,沒說要見周曉麗。
溫大山被帶了出來,一夜之間,他憔悴了很多。
“爸。”
溫慶軍喊了一聲,眼淚就流了下來。
“爸,你這邊怎麼樣?我們以後怎麼辦啊?”
溫大山看到自己的長子,心裡忍不住嘆了口氣,他其實也才18歲,就要面對這樣的人生變故。
事已至此,只能儘量把後面的事安排好。
早上去取完賠給陳寧安的錢,存單上還剩了1440塊,溫大山把這筆錢也取了出來,又分別以溫慶軍和溫慶建的名字各存了720塊。
他做這些事情,公安同志並不會阻止。
溫大山把一張720塊的存單給了溫慶軍,說道:“這裡還有些錢,之前家裡應該還剩了一點,夠你們三個用幾年的。你是大哥,好好照顧弟弟妹妹。我這次恐怕躲不過去了,等到判完了,我會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