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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案子結束。
李纖鷹非但沒有升職,還被文建仁給踢出了CID部門,這個案子之中,李纖鷹的功勞雖然很搶眼,但是他畢竟開槍傷了無辜的小孩,這件事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反響,很多市民紛紛質疑警方持槍對普通市民的危險性。
這已經不是簡單的警察傷人事件,繼續發展下去,極有可能是影響到整個警隊的聲譽,警察總部親自介入,別說文建仁,就是尖沙咀警署的署長都不敢吱聲,文建仁怕被李纖鷹會引火燒到自己,第一時間就把李纖鷹給踢出CID。
警隊公共關係部門開始工作,為了降低事件的影響,他們很快就挖掘出了李二這個傢伙,根據文建仁與李二的報告,在這個案之中,李二的表現比之李纖鷹還要搶眼,最關鍵是李二在最關鍵的時刻,當機立斷的行動,救了那個重傷的小男孩。
公共關係部立刻聯絡李二,這才有了今天的新聞釋出會。他們準備把李二這個積極向上的警察推到前臺,用以抵消李纖鷹帶來的負面影響。
“李sir,據我所知,你行動的過程中,在沒有徵得車主的情況下,就強行徵用車主的汽車,你當時是怎麼想的?”一名記者問道。
“我沒有想法,當時情況太突然,我與同事一起追擊殺人嫌疑犯,我追到偉生巷的時候,已經發生了誤傷事件,我那時腦袋一片空白,只本能地覺得應該先救人,所以不顧一切地攔住了小轎車,違反了警紀。”李二一臉嚴肅地答道。
臺下的記者滿意地點了點頭,低頭在新聞稿上唰唰地寫著。
李二在講話之前,自然是有公共關係部的專人教過他該怎麼發言的。
“李sir,我是無線三號電臺的,據我們電臺的記者從醫院方面瞭解到,如果那個中槍的小男孩晚到十五分鐘,很有可能就失去了搶救的最佳時間,正是你果斷的決定挽救了一條生命,但是你也因此失去了追擊到殺人嫌疑犯的立功好機會,我想問一下,如果再有一次機會,你還是選擇救人而放棄立功嗎?”一名女記者舉手問道。
李二心裡一樂,他知道這個女記者是公共關係部安排的,公共關係部的專人有提示過李二,已經安排了人捧他,讓他到時候務必照著稿子回答。
李二這傢伙自加入CID部門後,真的學了很多東西,這些東西是一個巡警永遠都無法學會的。
“是的,我追趕到偉生巷的時候,確實還能看到殺人嫌疑犯的背影,如果繼續拼命去追擊,我有把握能追擊到殺人嫌疑犯,但是,我們警察打擊罪犯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不管是再來一次,還是再來一百次,我還是會選擇先救人。”
這絕對是李二的高光時刻。
臺下熱烈的掌聲整整響了一分鐘,照相機的閃光燈不斷地閃爍著,好像不把李二的眼睛閃瞎誓不罷休一樣。
“李sir,據我所知,開槍傷人的李纖鷹警員是你的搭檔,我想問一下,如果易地而處,你遇到李纖鷹警員當時的情況,你會選擇開槍嗎?”這是一個非常刁鑽的問題,幸好公共關係早已考慮到了各種情況,並給了李二標準的答案。
可惜,這一次李二沒有按照公共關係部的稿子回答。
“我可以明確地回答你,我絕對不會開槍。”李二滿臉肅然地說道:“這並不是說我比李纖鷹李sir要高明,而是李纖鷹李sir比我更加地嫉惡如仇,更加地無私。”
“當時的情況是李纖鷹李sir一個人獨自在最前面,追擊殺人嫌疑犯,我速度不及李sir,追在第二位,殺人嫌疑人一路逃跑,並且一路傷害阻擋他道路的市民,其中便把一名老年人推下樓梯,以至頭破血流。”
李二說到這裡的時候停了一下,站在臺下的公共關係部負責人拼命給李二打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