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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罪,讓你深受感觸了?呵呵,他們為什麼殺人啊?」
「理由聽起來很可笑的。」
「說來聽聽。」
「這些孩子放暑假,整天無所事事,就泡舞廳、溜冰場,被殺的男孩父母是做生意的,家裡比較有錢,那兩男兩女四個小孩子就去找他『借』錢花。那男孩不給,於是四個人就在公園裡打起來。那四個小孩很殘忍,他們把人打死了,屍體砸得不成樣子。當我……我們這兒的警察聞訊趕去,找到他們的時候,你猜他們在做什麼?」
「毫不在意地在玩?」
「是的,在打撞球,用的是從那個被打死的男孩身上搜出來的錢。」
「……一群法盲,殺了人都不當回事,不知該理解成愚蠢還是神經病!」
「不,你錯了,他們既不是法盲也不是神經病。他們把那男孩子打倒後,是由那個13歲的女孩撿起石塊砸他的頭,把頭砸得血肉模糊直到他斷氣。我問他們為什麼要由那個女孩獨自完成殺人過程,他們說,因為他們知道,13歲殺人不犯法!
我問他們,你們把一個熟識的人就這麼活活打死,你們心裡就不怕?他們說:『為什麼要怕?我們是未成年人』,受法律保護,頂多勞教兩年就出來。」
張勝嘆了口氣。
手機裡,女孩的聲音越來越憤懣:「我學過犯罪心理學,可是我無法理解他們腦子裡都在想些什麼,看到他們,我一下子感覺到學校裡學的東西是那麼蒼白,真的該抓抓道德教育了,一味的要成績這是教出來的些什麼東西!」
張勝又嘆了口氣,勸道:「嗯,這件事對你刺激明顯很大,學心理的,自已的心理可要調節好,想開些吧。」
女孩激憤地道:「我就是想不通,人性呢?人性哪兒去了?如果說他們是愚昧無知,哪怕做的再殘忍些我都能理解,可是……不是這樣的,不是!他們不是無知,是冷靜的、理智的在犯罪。
我曾經見過一個慣偷,他說幹到16歲就金盆洗手,知道為什麼嗎?因為那時他就得承擔刑事責任了。這些渣滓依仗著未成年人保護法……,我不是反對這條法律……我不知道該怎麼說,見了他們,我還得保持冷靜和理智,尊重他們的人權,我……心情很沉重,呵呵……我好像有點鑽牛角尖了,明知道不能改變什麼,可是看見他們沒有人性的行為,還要杞人憂天……」
「這女孩……」
張勝幾乎可以想像得出她的模樣,一個白皙纖弱的女孩兒,戴著一幅金絲邊的眼鏡。一個剛剛從象牙塔裡走出來,脫離現實生活的富有藝術特質的女孩子,富有正義感,想著利用所學為弱者伸張正義,結果面對生活卻屢屢無奈,面對罪犯卻無力制裁,於是深夜難眠、長籲短嘆的樣子。
張勝苦笑一聲,只好打起精神勸道:「其實也不難理解啦,那兩男兩女是物件吧?唉,這些小青年,為了在女朋友面前顯擺自已本事,有人多看女友一眼,都有人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呢,這些人,覺得能打架、讓人怕,就受女人喜歡、在女人面前就有面子。
什麼人性、什麼對生命的尊重,這種人,你可以理解成一種退化,有些人返祖,是在面相上,這些人是在心理上……」
受這位女律師影響,張勝說話也深奧起來,他忽然覺得自已這個比喻非常深刻、很有哲理,尤其是這樣開通午夜節目,開導一位年輕的女律師,令他很有成就感。
但他正侃侃而談,手機妹妹卻苦笑一聲道:「你錯了,如果真是為了在女友面前炫耀自已的武力和狠辣,好歹也算一個理由,可是……不是的,那兩個女孩兒是拉拉……」
「啥?拉啥?」
「lesbian。」
「哦……」,停了停,張勝忍不住又問:「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