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歌曲爭奪賽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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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優秀種子幹嘛,讓優秀種子主動找上門不就行了。”
此時蘇洵腦海中冒出了一個找到優秀種子的絕佳辦法。
那就是在網路上舉辦一個歌曲爭奪賽,參賽的物件就是網紅歌手。
最後的獎品就是凌芳曦剩下的那首歌。
現在網上對最後一首歌的熱度這麼高。
現在就算蘇洵隨便上傳一首歌,只要說這首歌是凌芳曦最後沒唱的歌曲。
就算這首歌的質量再差,這首歌也會有很多人買單,最後歌曲的成績至少也是代表作級別的。
一首代表作歌曲啊,要知道娛樂圈至少有八成的歌手都沒有自己的一首代表作。
更不說這些網紅了。
只要蘇洵把訊息放出去,絕對能吸引絕大多數的網紅歌手。
到時候只要嚴格的層層選拔,最後剩下來的絕對都是有實力的網紅歌手。
這樣一來網紅圈有實力的歌手不就任由蘇洵挑了?
就算最後蘇洵不能招滿十個優秀種子,但也能招到幾個吧。
全網這麼多網紅歌手不可能一個達到優秀種子的都沒有吧。
蘇洵越想越佩服自己的智慧。
其實一首代表作的歌曲對於娛樂圈的歌手來說也是有非常大的吸引力的。
至於蘇洵為什麼在網紅圈舉辦這個比賽而不在娛樂圈舉辦。
有很多原因。
娛樂圈歌手的質量的確比網紅歌手高的多,但娛樂圈有點實力的歌手基本都被娛樂公司搶走了。
沒有合同束身,但又能達到優秀種子的非常很少。
光林若雲給的名單就知道。
加上娛樂圈的歌手的眼光太高了,想想剛才讓林若雲給那八個人發的邀請全被拒絕就知道。
然而在網紅圈就不一樣了。
只要是個網紅,不管大小都可以參加。
只要求實力,不要求粉絲。
到時候那些有實力的小網紅也可以嶄露頭角。
網紅的數量眾多,總會有幾個優秀種子的。
這些網紅對於能被娛樂公司看中基本都是感恩戴德,對公司也會更忠誠。
怎麼想都覺得在網紅圈舉辦更適合。
只不過想要舉辦這麼一個全網的大賽,前期的篩選需要大量的人力。
逍遙傳媒一個小公司肯定無法單獨舉辦。
就在這時,蘇洵又想到了抖樂音樂。
自從上次廣電總局來人之後不久,在多重壓力下,抖樂音樂也把凌芳曦的十一首歌授權給了三大音樂平臺。
沒辦法,凌芳曦一個人的體量在整個音樂圈還是太小了。
如果抖樂音樂堅持不授權,那三大音樂公司就會聯合所有合作的公司和歌手不再把歌曲授權給抖樂音樂。
這麼做的後果就是抖樂音樂保持現狀,靠著凌芳曦的這十一首歌吃老本。
想要往上發展非常非常困難。
但如果合作,抖樂音樂就可以利用凌芳曦這十一首歌和對方談判。
不再限制抖樂音樂與各大音樂公司合作。
相當於就是三大音樂平臺不能聯合封殺抖樂音樂,給了抖樂音樂一個能和三大音樂平臺公平競爭的機會。
左右權衡之下,抖樂音樂還是選擇了合作。
雖然現在抖樂音樂有了和三大音樂平臺平等競爭的機會,但抖樂音樂在三大音樂平臺面前還是不夠看。
抖樂音樂想要和她們平起平坐還需要更多的優質歌曲充實自己的資料庫,並且吸引更多的使用者。
所以蘇洵如果和抖樂音樂談合作,他們肯定會合作。
而且蘇洵可是有抖樂音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