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股權分配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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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事,我待會和鹿鳴親自說。”
“你還有別的事情嗎?”
明明是合夥人,林牧的神態語氣卻如董事長,柳巧白也不覺有什麼不妥之處,她謙卑的說道:
“還有一件事,歌王白丁出價300萬向公司約一首在晚會上唱的歌,她指名,想要林哥你出手。”
300萬?晚會上的歌?
林牧還真有一首適合晚會上的歌,那就是《好運來》,只不過300萬賣掉《好運來》簡直是血虧,這首歌的風靡程度不用我多說,只要你不是剛出生的嬰兒,基本都聽過。
“你和她說,300萬,我可以把演唱權獨家代理給她五年,她同意這個請求,我就寫歌給她。”
柳巧白萬萬沒想到,她會收到這樣一個答覆,300萬,獨家演唱權,這是曲爹才能有的價碼,雖然林牧這個月贏了一位曲爹,但是他現在的身份還是金牌作曲人,不是曲爹。
這就像,一位大神作家,想要白金作家才有的合同條件。
就有點……
不識好歹。
要是正常的歌曲,列如音樂選秀,決賽需要一首鎮場子的歌,300萬獨家演唱權加分紅,這個價格以金牌作曲人來說還算相對合理。
因為歌曲不但在決賽可以用,還可以拿去打榜,加入專輯,等一系列變現方式,300萬就想要全版權,對作曲人來說確實很虧。
晚會歌曲就不一樣了。
首先晚會歌曲是打不了榜的,沒人會特意花錢聽晚會歌,也沒人會去ktv唱晚會歌。
晚會歌的唯一變現方式只有在晚會上唱,對自身名氣的加成。
而林牧不但只願意給獨家演唱權,連分紅也不願意給。
講道理,柳巧白都覺得這個條件屬實過分。
她義正言辭的對林牧說:“好的,林哥,我這就去和對方溝通。”
在柳巧白走後,林牧打通了白鹿鳴的電話。
在一番商量後,林牧決定簽下股份轉讓協議,原因是九條凜要投資,股份要被稀釋掉,在稀釋前,白鹿鳴想多給林牧一點股份,讓林牧佔據三股東身份。
白氏娛樂想做大,當前的人員必須要擴張,當前旗下一共就6位歌手,其中就林牧和姜文文兩位一線,其餘的都是小蝦米。
白氏娛樂唯一的盈利點只有音樂,盈利中的大頭是姜詩詩,和王靜靜。
是的,林牧給公司帶來大量影響因子,使公司殺進了前百強,當前排名第98名,但他給公司的盈利還不如王靜靜和姜詩詩。
這就得說到林牧的合同問題,按照合同上的條款,線上網路的銷售,林牧是獨享收益,線下銷售林牧佔的也是大頭。
林牧錢賺的嘩嘩響,但是公司賺到的只有一點。
而且林牧代言不接,綜藝不去,演唱會不開,妥妥的鹹魚一枚。
以上種種原因導致白氏娛樂沒在林牧身上賺多少錢,前後總共也就只給公司帶來200-300萬稅前收益。
白氏娛樂想擴張需求現金,大量的現金,多招收幾位歌手,作曲人,營銷人員,甚至在開幾個其他部門。
按照白鹿鳴的說法,林牧手上ip不少,那些小說,就算自己不拍,負責版權運營的人也要幾位吧。
這些都是需要錢的。
公司賬面上真沒幾個現錢,白鹿鳴問過母親,母親明確表示,她不會再投資。
為了科幻世界,她已經花費了1億元現金,這筆錢對白氏集團已經很多了。
雖然白氏集團市值高,但是可動用的現金不多,大多是不動產。
於是九條凜提議,由她投資1億元,進行a輪融資,她要佔據3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