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緊張,除族籍!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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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則其有特異性!私人之原則也!]
[餘本(季餘)分本體主體!
主體是季(子邪),本體是餘!
餘慾念魔,邪無未怨!
是心魔而非心魔!
心魔所有,八者皆有!
心魔未有,八體皆有!]
季也沒發現他精神失常。
不!應該說他沒把精神失常當回事,沒關注,自然沒注意!
或許季也沒注意,他下意識對自己的定義!
[朋友雖少,看都看不過來!
小人?沒時間認識!]
朋友少,陌生人多矣,敵人?
是故虛偽之神,敵也!
虛偽之人多也,何須言神!
斬王斬帝,莫如此!
[季若稱王,天下大亂!]
然未有!
此季之過也!
基於原則而論,
[原則具有特異性!私人之原則也!]
[原則對於他人必定是片面的!]
[原則是基於自身利益,再成就他人利益!(至於他利成與不成,未知!)]
這些,季應該連想都沒想過!
——
[愛情,是你該有的嗎?
妻子,你養的活嗎?
季餘愣了又愣,答:
不可否認,妻子,我養不活!
愛情,的確不該想!]
(正如,季與齊子為夫妻時,季雖然常稱齊子為妻子,但無可否認,季更像是以對孩子方式對齊子,這一點,季非常清楚!所以他倆結束了!
因此,季很清楚,他養不起妻子!
愛情,並不應適用於他!
——
[季,精神失常也!]
[原則,精神失常有之原則!]”
餘慾念魔,邪無未怨!
某種意義上他們比親兄弟還親(,但卻也不是克隆),因此,季餘的理念與精神狀態同樣影響其他七位,這無可避免!
七位中,雖然以季餘為中心,不存在主權紛爭;但各有自身的特異性,是八位八存在,而非八位一存在!
根據比沙的經驗,對他個人而言,
在維持必要生活前提下,蝸居一處,不如浪跡天涯!
因此他明白,普通鎮,他可以暫居幾年,但他終究要離開;而且,比沙的耿鬼已經吸引了眾多觀注的目光。原本他並不想在普通鎮停留,但現在他被一件件事拖住了。
普通鎮還不知會吸引什麼牛鬼蛇神,而罌粟一事,讓比沙更為關注!同樣外來的傢伙,還種罌粟,實在讓人費解!
…… ……
經此一事,他有點了解,季餘的不合群了!
[季生平剛拙自信,年來不為眾人所容!
為至理!
原本我想掩示自身的力量,
迴歸原來的生活!
並不是我鄙視同族,
我們本一族,何談鄙視!
我並沒有動用超常的力量,
但我發現我的原則與生活格格不入!
我有訴求,同族給不了我的原則!
我的實力可以,但並不能動用!
因此我,早就回不去了!
沒有實力,尚且不能苟且偷安;
有了實力,反而要為了生活苟且偷安!
季本雖蠢才,但也做不得如此之賤!
傷心之事,何必書寫,何必記憶!
明明可以擁抱自己的原則,
我沒辦法放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