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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神原來不叫這個名字,他原來的名字叫做李默,默默無聞的默。
李神這個名字是他給自己取的,因為他覺得,只有“神”這個字,才能配的上他的身份。
李神今年十九歲,職業是無業遊民。他兩年前輟學,開始在社會上混……呃,不,用他的話說,是征服世界。
沒錯,就是征服世界!
這是李神給自己定下的目標,因為他覺得,他有這個實力。
兩年前的李默,還只是一個默默無聞的高中生。學習中游偏上,長相中游偏下,臉上長滿了屬於青春期的痘痘,總喜歡偷瞄漂亮女生的敏感部位,是一個典型的猥瑣宅男。
兩年前的一個冬天,李默偷偷拍下了班花的照片,每天對著照片瘋狂的YY。
然而,不幸的事發生了。
有一次,正當他全神貫注YY的時候,手機被人搶走了。
搶走手機的是他班裡的一個同學,他舉著李默的手機在教室中肆意的調笑。
李默又羞又惱,和那人打了起來。
然而,事情已經曝光,周圍的同學都用一種厭惡的目光看著他,這讓李默很絕望。
校花有個男朋友,是校籃球隊的隊長。在得知這件事後,找了一大群膀大腰圓的同學痛打了李默一頓,並把他扔進了冰涼的湖水中。
李默在湖水裡拼命的掙扎,就在他彌留之際,幾個路過的老師將他救了出來。
之後,李默大病了一場。
可令他想不到的是,他居然因禍得福,從此便有了超能力。
他可以控制水,任何水都可以,湖裡的,河裡的,甚至人體內的。只要被他觸碰到,他都能控制。
於是李默成了李神,他認為自己是被上天選中的人。
他是這個世界上的神,水之神。
得到這種能力後,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廢了那個籃球隊隊長,把他的兩條腿變成了乾癟的枯肢。
他輟學了,他想要當這個世界的救世主,就像電影裡演的超人一樣。
他強佔了校花,因為他覺得自己既然是救世主,身邊就應該有美女相伴,電影和小說裡都是這麼寫的。
他想英雄救美,可是在市裡逛了一個多月,始終沒有遇到有美女需要他救,也沒有哪個美女向他投懷送抱。
他很不甘心,慢慢的,他失去了當救世主的念頭。
他想要征服世界,嚐遍天下美女。
就這樣,他開始了漫長的獵豔之路……
他去了很多城市,可沒有哪個美女主動看上他,都是他硬搶來的。
在他看來,自己是神,自己能看上她們,是她們幾輩子修來的福氣。那些看不上自己的女人,應該受到懲罰。
李神雖然自稱神,可是他也知道,自己這個神還不足以與國家對抗,至少目前還沒有這個“神力”。他扛不住子彈,所以他做事很低調,很隱秘。
這一天,李神來到了華苑市,在這個城市他遇到了新的獵物,一個叫做沈君茹的女孩。
在看到沈君茹的第一眼,他心動了,前所未有的悸動。
他暗自發誓,一定要讓這個女孩做他的妃子,他認為女孩具備這個資格。
他走到這個女孩身邊,對她說:“跟著我吧,你有資格成為我的女人。”
說出這句話後,他已經開始幻想女孩撲倒在他懷裡祈求他寵幸的畫面了。
然而,預想中的場景並沒有發生。
女孩只是厭惡的看了他一眼,冷冷吐出三個字“神經病!”
李神很憤怒,他覺得這個女孩是在褻瀆他的神威。用凡人的話說,那就是給臉不要臉。
他一把拉住女孩的胳膊,準備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