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無辜的孩子 (第1/2頁)
立羽成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顧晏久沉吟了一瞬,啟唇說道“嫌犯的名字叫李大山,我第一次對他進行審問時,如我所料,他只推說,他並沒有跟蹤受害人,只是在晚上空閒的時間去撿垃圾,並不承認是跟蹤;其次岸邊的鞋印,我們查了,李大山家裡沒有鞋印對應的那雙鞋,雖然是42碼的腳,但依然是不承認去過河壩邊。
所以審訊完我立即著手安排兵分三路,一路去李大山的老家紅塔鎮一塔鄉去深入調查,另一路沿著大閘橋北到李大山現居住處的路上進行詢問,看能否找到蛛絲馬跡,我就把從案件開始所有蒐集的資訊進行重新梳理。
最先送回來訊息的是李大山的老家,李大山幼時喪父,他母親一個人把他和他的妹妹拉扯長大,後來十幾年前李大山的妹妹突然沒了,母親也癱了,鄉民都說李大山這個人老實又孝順,到現在沒娶媳婦就只為照顧他母親。
後來李大山的老鄰居多說了兩句,說是十來年前,李大山家裡還很好的時候,在鄉里有十幾畝地,趕上行情好,種了六七畝的辣椒,偏那一年辣椒的價格特別貴,李大山就那一年掙了將近二十萬。
趕上他妹子定親,他高興地說,要給他妹子將來十萬的陪嫁,這件事那會兒在鄉里可出了名了,因為農村嫁娶女方很少有這樣多的陪嫁。
可人有旦夕禍福,沒多久,他妹子突然就病死了,他母親突然中風癱瘓了,一下子家裡垮了,李大山一夜間老了好幾歲,但硬生生的讓他挺了下來,老母親也活到了現在。
當時這些訊息傳回來,我怎麼也找不出李大山和受害人有怎樣的利害關係,這個時候我發現了一件事,就是在屍檢報告中,有一句很簡單的描述,受害人的脖頸後側有一條深紫色勒痕,有絞花重疊紋路,約4毫米粗。”
“是繩子勒的嗎?”琚雲舒第一反應。
“不錯,那你知道是如何造成的嗎?”顧晏久看琚雲舒感興趣,追問了一句。
琚雲舒垂眼沉思,已經砸破後腦,且意欲丟受害人入水,沒有使用繩子的必要啊…
琚雲舒想不出,搖了搖頭。
“我想了很久,符合這種印記以及出現位置的,只可能是脖子上的掛墜被外力從胸前狠狠地向下撕扯才能造成,由於繩子堅韌,力道過大,導致很久勒痕都沒有消退,反而越來越深。”
琚雲舒恍然大悟。
“所以我當即給受害人的母親喬明月打電話,證實受害人確實有一個玉墜,很小的時候就一直戴著,因為戴玉有消災之說,雖不是特別名貴但從未取來過來,而且怕掉,用的繩子是很牢固的材質。
當時喬明月還說了另一個資訊,就是這塊玉墜是受害人的父親張天明送的。我頓生疑竇,張天明送給受害人的玉佩在受害人遇害的當晚被李大山奪去,說明兩人之間必有聯絡,所以我昨晚派人又去了一次李大山的老家,拿著張天明的照片,被老鄰居一眼認出,張天明就是當初李大山妹妹李翠雲的未婚夫。
那這兩個人明明互相認識,現在卻異口同聲地否認,所以我確定他們之間必然有想要隱藏的事實。”
“張天明是李翠雲的未婚夫,最後怎麼跟小風的媽媽結婚了?”琚雲舒思維轉的也快。
“我正是帶著這個疑問去查了前後時間,發現張天明和李翠雲於當年二月定親,而張天明和喬明月結婚卻是在五月份,與此同時飛宇查到李翠雲死亡證明上死亡時間是同年的六月十三,溺亡,且有三個月身孕。
於是我今天一早再審張天明,這次他交代的很快。張天明十七歲輟學,去廣東打工,在那邊混跡了幾年,遇到了同是艮南縣老鄉的李翠雲,同在異鄉,兩個人越走越近,很快就確定了戀愛關係,隔年二月就定了親,兩個人沒再去廣東那邊,去縣園區附近租了房子,又重新找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