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肉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品書網www.vodtw.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顏神佑道:&ldo;我爹被參了,自辯也要到數日後了,到時候不定已經被說成什麼樣兒了。外婆,我得幫阿爹辯誣呀。&rdo;
蔣氏心道,只是辯解,那也沒什麼。
事實上,相當有什麼。
顏神佑先不回邰陽公府,徑回泉安侯府,先寫了一篇作文,然後去大伯家蹭飯,兼讓祖母給檢查作業。如果合格了,就手就交給伯父,請他明天代呈。
這封奏疏,便揭開了顏神佑大戰御史的序幕。蔣廷尉終於知道顏神佑這小王八蛋當時抽抽答答跟他提前道歉是為什麼了!
自辯寫得相當感人,頭一段寫,聽說有人誣陷她爹,她五雷轟頂,五內俱焚,想她爹離得遠,又忠心,不能讓顏肅之背被惡名這麼好幾天。
第二段寫的是顏肅之的功勞,什麼增加戶口、擊退海賊、安定海疆一類。並且指出,這些是得到先帝認可的,當時的朝廷也是認證過的。現在蔣御史這麼參顏肅之,這是質疑先帝是瞎子、朝臣是豬嗎?滿朝都沒有他一個人聰明?
第三段,寫了顏肅之的忠心,受先帝知遇之恩,又是東宮舊屬。顏家從顏啟開始,幾十年來都是忠實的帝黨。
第四段寫,國之大事,唯祀與戎,必須慎重。你千里之外就知道我爹做了壞事了?你耳目好靈便!不審查就要直接定罪,這麼重要的事情,尼瑪你一個御史,上下嘴皮子一對,就要召回郡守、統兵之將、列侯,你的臉也忒大了吧?於禮,你破壞了規定,於戎,你不知道瞎指揮。
第五段重頭戲來了!承認顏家就是糙根,&ldo;從高祖起事&rdo;,屍山血海里拼殺出來的。顏啟是這樣,顏肅之也是這樣,拿命換來的功勞,你說錯就錯了?要點臉行不行?你這麼搞,是要寒了為國賣命的將士們的心嗎?長此以往,誰還肯用力打仗啊?前腳掙點功勞,後腳就被你給抹了。
壓軸的是最後。顏神佑說,她學做飯的時候,要燒只雞,得先捉雞。怎麼捉呢?將雞一點一點堵在角落裡,讓它不能動彈,抓住了,先剪了翅膀&ldo;翦其羽翼&rdo;,再&ldo;縛其雙足&rdo;然後就放到院子裡,這雞再蹦躂,也蹦躂不高,逃不掉。然後就喂,餵成只肥雞,再宰!
現在看吧,我爹在外面拼殺,給皇帝搞了那麼多編戶齊民回來。你們要把他叫回來。連大將軍都不敢說話了,你好大威風啊。你們想做什麼?
為了霸氣起見,顏神佑最後化用了駱賓王的徼書,就問,先帝將兒子託付給大家,大家就眼看著他一步步被人逼成只待宰的肥雞嗎?
蔣廷尉:……臥槽!
作者有話要說:【1】這是真的,早期就是這麼規定的。一般皇帝登基第二年,或者諸王、列侯受封之後,都要這麼修墳。雖然規制差不多,但是內容差很多。在位時間長的,陪葬品又多又貴,在位時間短的,那就不好意思了。
但是後來戰亂吧,大家都窮,而且地盤也不穩定(……),客觀原因的影響,也有一些統治者比較開明,這一條後來就漸漸不執行了。但是會提前選個址什麼的,不過不會那麼興師動眾,一修就修那麼多年。
☆、115&iddot;幹翻御史臺
雖則顏神佑名聲早顯,做過的事情也不少,然而前者只是口耳相傳,後者則需刻意隱瞞。顏神佑名垂青史的開端,卻是這一封代父辯誣的奏疏,它被史官給記錄了下來。
當然,這要託是上書給皇帝的福。
左史記言,右史記事,這規定被執行得不錯。記錄的史官手一抖,差點寫成&ldo;帝不豫&rdo;,趕緊把這三個字給添掉了,做賊一樣地四下看了看,發現大家都沒注意他,這才繼續往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