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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在這一個多月中我也算是交到一個好運,十天前我照常做每天都要做的跑腿任務,本來一切都如常進行,只是再交任務中我比預計的時間要早了一些,因此使他們免去了非常大的損失,也因這個任務讓我得到了這方勢力的友誼和任務報酬的十倍獎勵。後來的幾天中我又為他們跑了兩次腿,仍然是十倍的任務報酬,直到此時我才知道,原來我有“神速”的天賦,我也因為擁有這個天賦的原因明日就要被這個勢力征召,今天回到這裡也不過是想在喝點啤酒,與這裡告別而已,我有種預感,我以後不會再回來了。第二天,我找到了那支勢力,並在那裡得到了一個為他們傳遞訊息的職位,這也算是沒有埋沒了我的天賦。隨著時間的流逝,我所在的勢力逐漸發展壯大,成長到了足以能傾覆一個小政權的力量。也許是擁有這樣的實力威脅到了那些大勢力的關係,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被這些大勢力輪番打擊,幾乎覆滅,只有零散的成員在苟延殘喘,剩下的這些成員已經不足巔峰時的十分之一,在想重現輝煌已是難上加難,這還得說是那些大勢力停止繼續追殺行動的基礎上。在這種逃亡的生活中又度過了一年,此時的我已經遠離了那片區域,在新的城鎮定居下來,也許是命運的關係,來到這裡的半年後,在一次很偶然的閒談中我得知了這座城堡的主人是一個名叫菲利浦斯的亡靈族領主,在我聽到這個名字的後,那個與我閒談者伸手指向了我身後不遠處,說道:“那就是領主大人。”我回頭看發現了不尋常,一名喪屍指揮官,身穿一件大紅色天鵝絨法袍,頭戴一頂銀光閃閃的鑲藍色寶石的法冠,右手拿著一顆頭顱般大的水晶球,水晶球中有一顆鮮紅色的人類嬰兒頭骨。這位領主我是第一次見,但是他給我的感覺卻再熟悉不過了,當年的那個灰袍小法師,我曾經的主人。在我為他效力的若干年中他從沒有摘下他遮著頭的兜帽,我也從來沒有見到過他長成什麼樣,也就是亡靈可以這樣,如果換成生命體早就捂爛了。當初我能從他的眼皮底下逃脫還是仗著他處在戰鬥當中無暇搭理我,不然我都不知道會發生點什麼。就在我辨認出他的時候,他好像也感應到了我,向我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下一刻又匆匆的離開了,好像有什麼著急的事兒需要處理。一週後,我接到了城主的邀請。這讓我難免有些緊張,生怕會對我不利,但仔細想想這種可能又不大,如果要抓捕我沒必要整得這麼麻煩,完全可以在我沒有防備時包圍我的住所,那樣我更容易就範。想到這些後讓我緊張的情緒稍微平穩了一點兒,抱著“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的心態我接受了邀請,成為了菲利普斯領主麾下的一員。一年後,我被編入了領主的嫡系部隊;三年後,我透過自己積累的戰功得到了貴族的身份;五年後,我成為了領主的三位最親近的副手之一,被稱為“飛毛腿傑斯”,另外兩位一個是“縫合怪疤痕”,另一個是“陰險的吉利爾”;又過了五年,我得知並證實了一個訊息,我生前所在的小鎮是被疤痕屠滅的,這本對於已經死亡後又重生的我沒有牽連,但是在我曾經加入到菲利普斯麾下時,是疤痕得知由我所在小鎮的骸骨兵加入後,就慫恿菲利普斯多打仗,以至於能快速消耗麾下的骷髏炮灰,至於他的目的就不得而知了。我不在乎生前的糾葛,但讓我再次遇到危險使我很憤怒,最讓我不能容忍的是疤痕還糾結當初被那個小骷髏跑了,他還在用十分惡毒的言語詛咒謾罵當初的我,在得知我就是那個小骷髏後幾次三番的還揚言要弄死我,為此他每一次都會受到領主的指責或懲罰。在菲利普斯領主對我的勸解和開導之下,我只能壓下這口惡氣,雖然沒有和疤痕翻臉,但是我們的關係還是非常的惡劣。半年後,疤痕因為持續向我挑釁的原因被領主調往了遠離我們的區域;三年後,就在我已經漸漸地淡忘了與疤痕的矛盾時,我遭到了刺殺,也許是受到了神的眷顧,這次刺殺僅對我造成了一點兒不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