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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桂蘭:「桃子,夫妻哪有不吵架的?一吵就離婚,那還得了,你們有兩個孩子,不能讓孩子沒有媽媽吧!」
「兩個孩子歸我。」
秋桂蘭:「孩子姓施,怎麼能歸你?」
「我問過律師了,孩子六歲之前,父母離婚,孩子歸女方,而且派出所有孩子父親家暴的記錄,這樣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父親,他有資格撫養孩子嗎?從小到大,他對孩子又做過些什麼?」
「就像你們說的那樣,這些年來,我沒有掙過一分錢,所以沒有資格讓施嚮明把錢給我回孃家看望父母,那麼是不是我也可以說,這些年來,孩子都是我一個人拉扯大的,你們也沒有資格跟我爭孩子。」
秋桂蘭氣得肝疼,這個兒媳婦,之前笨嘴笨舌的,罵她十句,她都回不了一句,現在回到孃家,卻變得伶牙俐齒起來了,說話還一套一套的。
公公敷衍道:「離婚的話,我們也做不了主,這是你跟嚮明的事。」
「那就讓他來跟我商量離婚的事。」
二姑:「桃子呀!嚮明不是不能來嘛!他在拘留所裡面呢!你又不是不知道。」
「你們可以打電話回去,派一個人去拘留所找他簽訂離婚協議,再把離婚協議快遞過來,這樣,在這邊也可以辦理離婚手續,辦法我已經教給你們,做不做是你們的事。」
二姑:「桃子,一定要離婚嗎?孩子還那麼小,不能沒有爸爸呀!」
「二姑,你不知道我這些年在他們家過的是什麼日子,我不離婚,就是一個死,我死了,最可憐的就是這兩個孩子。他們可以沒爹,也不能沒媽,因為那個爹,從來就沒有管過他們。」
秋桂林氣道:「陶桃你說話就像放屁,沒有嚮明賺錢養家,你們母子三人能活?」
第122章 遠嫁的女人
「我現在帶著孩子離開他,不僅不會餓死,還比在他身邊的時候過得好。」
二姑道:「桃子,別說氣話,一個女人帶著兩個孩子過日子,沒你想像的那麼容易。」
「我這二十多天,不就是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過嗎?挺好的,之前再苦再累,也沒有一個人幫我搭把手,現在,在我爸媽身邊,有他們幫忙照顧,我從來沒有過的輕鬆,我早應該這樣做的,否則早晚不是自己給累死,就是被打死,你們就給我留一條生路吧!我能活,孩子才能活呀!」
「桃子……」
「你們別說了,說來說去就是一個意思,你們想要諒解書,想要施嚮明回家,就同意離婚,孩子歸我,不需要施嚮明一分錢的撫養費。你們回去商量吧!商量好了,簽訂了離婚協議,我就給你們諒解書,沒有拿到離婚協議書,就不要再來找我,找也白找,我的態度和明確了。」
二姑道:「好吧!我們去商量一下,不過離婚的事情有點麻煩,得嚮明親自簽字,離那麼遠,來回也不方便。」
「沒關係,我可以等,一個月兩個月,或者一年兩年三年,都行。」
見陶桃態度堅決,二姑他們也就走了。
他們回了縣城的酒店,陶桃家裡有許多空房間,但是她沒有挽留他們住下來。
晚上陶爸陶媽回來,陶桃跟他們說了施家來人的事。
陶媽問:「桃子,你真的想好要離婚了?」
陶爸:「當然要離啊!沒什麼可猶豫的,你想以後再也見不到女兒嗎?反正我是決定,再也不讓她離開我們。」
「是啊!媽,之前不是說好了,我要離婚嗎?戶口都遷回來了。」
陶爸:「他們明天還會來嗎?我不出工了,就等在家裡會會他們,看看什麼樣的父母,竟然養出那樣混球的兒子。」
「爸,這件事情我會處理好的,你就不要出面了,我跟施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