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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中的時候一個男孩子,我就天天給他帶早餐。後來發現,他都會把我給他的早餐給另一個他喜歡的女孩子。
我當時也覺得自己好傻。
少不得大哭了一場,可是對這段感情我努力了,所以不管結局好壞,我都不失望。
而且,我在不知道真相之前,給那個男孩子早餐,他接受的時候,我真實的開心了的。」
阮嘉揉揉圓圓的腦袋。
圓圓卻滿不在意,看向莫妄:「莫妄姐,很多事,爭取過了其實已經是圓滿的了。」
莫妄像下定了決心一樣點了點頭:「所以我要再最後爭取一次!」
之後又看向阮嘉:「嘉嘉姐,你也因為喜歡別人做過傻事嗎?」
作者有話說:
我還記得我高中的時候,遇見了一個男孩子。
那個男生真的好帥!好多人喜歡他。
我也喜歡他。
為了跟他一起走,我就每天晚自習下課都等到最後,吃飯的時候也是。
就為了在他身後不遠不近的跟著。
那時候喜歡真的好簡單~
我也一度以為,暗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第27章 輕言阮語
之所以這麼問, 是因為在莫妄心裡,阮嘉一直都是被陳言愛著的。
而且大多數時候,她對所有事情都表現的淡淡的, 看起來沒有特別在意的東西。
那麼理智,也會做傻事嗎?
阮嘉笑了, 將右手伸到他們面前。
指了指手心:「這就是我乾的傻事。」
莫妄去看, 她的掌心右側長了一顆痣, 看起來淺淺的。
阮嘉接著說:「高中的時候, 我喜歡的人左手的這個位置也長了一顆。
那個時候我就去網上查,為什麼手心會長痣, 看到了一個很浪漫的回答。
一位老人說,手心裡長痣的人, 是前世相愛的人給今生的約定。
如果你這一生手心有痣,一定會遇到另一個同樣位置也有痣的人,兩隻手相握, 就一定可以白頭到老。」
圓圓往前湊了湊,興趣被挑了起來:「然後呢?」
又說:「你喜歡的人手心裡有痣,你的也有, 那不是正好對應了這個故事嗎?」
這算是什麼傻事。
阮嘉握了握酒杯,聲音裡有些自嘲:「傻就傻在,這顆痣, 是後來他離開了我之後才長出來的。
我高中的時候,每天都在同樣的位置用筆畫出一個淺淺的痣,然後拿給他看。」
可是當時陳言總是抓著她的手輕笑著抹掉。
然後說:「傻不傻。」
「我們永遠在一起, 不需要靠這個。」
在陳言走後的很多天, 她發現那次用黑筆畫的這顆, 好像特別牢固, 怎麼洗都洗不掉了。
她就用那顆新長了痣的手,將有關於陳言的一切,鎖進了一個箱子。
將最後一張照片放進去的時候,阮嘉伸手劃過陳言的臉。
遇到你之前。
我從不相信什麼鬼神論,也不屑於寄希望於前世今生。可我當時傻到以為可以靠著一顆長在手心的痣,來判定你是我走過餘生的人。
陳言,你看我多傻。
當時自以為嘴角的那個笑意是自嘲,可是相框上不知道什麼時候掉落的眼淚,卻把她的難過全看的分明。
阮嘉又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心,握住酒杯把酒一飲而盡,本來是為了安慰莫妄,如今也多了幾分悵然:「很多事其實就像這個痣,你說它要是在合適的時候出現,就很浪漫,不合時宜的時候,就變成了傻事。」
圓圓嘆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