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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或許需要一點儀式感,不然未來相伴的道路那麼長,值得回憶的東西太少了。
我提出建議,趙星欣然應允,他不是十幾歲、二十幾歲的年輕人了,眉眼間帶上一點喜悅,已經是很高興的證明瞭。
他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電子日曆,一邊給人發訊息,一邊說:「下週末?」
「會不會有點趕?」
「還好,」趙星露出了一個有點驕傲的笑容,「我現在可以僱傭更多的工作人員,去準備我們的婚禮了。」
還真是萬惡的資本家。
我哂笑一聲,卻並不反感趙星的行為。
用合法的金錢來獲得更高質量的服務,這才是賺錢的初衷。
趙星發了一會兒訊息,合攏了筆記本,說:「現在,我們可以一起回家了。」
「只是回家?」
我以為,趙星特地帶工作過來找我,是晚上有什麼特殊的安排,眾所周知,這座城市晚高峰的時候非常堵,如果要同時抵達某一個地點,最好的方式,就是在同一地點同時出發。
「原本是有其他安排的,」趙星開始收拾揹包,「但現在已經不需要了。」
我思考了幾秒鐘,用肯定的語氣說:「你原本的佈置,是想哄騙我和你舉行婚禮。」
趙星輕點了下頭,說:「目的已經達成了,時間要用來做更重要的事。」
「有什麼比說服我結婚更重要的?」
「抱著你一起睡個好覺。」
我看著他眼底過於明顯的黑眼圈,認同了他的說法:「的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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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並肩向外走,我的腳步邁得大了一些,趙星的腳步就跟著邁著大了些,當我放緩了腳步的時候,趙星也放緩了腳步,我們默契而和諧,手指偶爾會碰到對方的手指,但我不握他的手,他也不握我的手,保持了一點距離,維繫著溫情與曖昧。
我們各自上車,趙星的車燈照亮了我的前路,卻沒有再向前一步,我踩下了油門,駛過他照亮的那段路,同他的車擦肩而過,但很快地,他的車跟在了我的身後——我從後車鏡裡看到他的車。
他的車像他的人一樣,看似溫順,實則強勢,如影隨形,無孔不入。
我啟用了車內的語音服務,點了一首老舊的情歌,哼了幾句,發覺是趙星很喜歡的那一首。
我們相伴太久,連喜好都漸漸相同。
我並沒有切換這首歌,而是任由它播到了尾聲,又選擇了迴圈播放。
正如我沒有換掉趙星這個人,還是決定和他繼續走下去。
人的本性是喜新厭舊,趙星是我的舊人,我一度以為我已經厭煩了他,後來才發現,我對他仍有舊情。
而這段舊情,足以讓我們撐過漫長的時光歲月,走向白頭偕老的結局。
畢竟,我再也不會那麼真切地愛上一個男人。
趙星總愛提許諾,但我很瞭解我自己。
如果許諾不是快死了,我不會放縱對他的感情——我這個人,多疑、冷漠、自負,很難相信一個人,也吝嗇給予真心。
我對許諾,憐憫多於喜歡,對趙星,才是真正的、毫無保留的愛情。
我或許會喜歡新人靚麗的外表、柔軟的身體、溫柔的陪伴,但我愛的人,自始至終,只有趙星。
趙星的車不知何時開到了我的左手邊,他下滑了車窗,我也默契地下滑了車窗。
春日悄然來臨,晚風不再冰冷,我們一起等待著紅燈變綠。
我們的車靠得太近,他聽到了我車內播放的歌曲,小幅度地側過臉,沖我喊:「你也喜歡這首歌?」
我瞥了他一眼,回他:「一般般。」
趙星不再說話,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