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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看起來婉兒倒是對其他人沒有什麼攻擊的意向,她此刻正饒有興致地看著暈過去的林家夫人和跪地求饒的林家老爺與屋內的林家僕人們,似乎在看一場鬧劇,看了一場好戲。
當然這對洛螢與身邊的兩位掌櫃也是一樣,眼前這一幕可不就是一場鬧劇?一場好戲?
只不過這場戲並非是在戲臺之上表演,也並非是在戲院影院之中,而是真真切切的上演在了眼前,並死了一個人。
聽著林家老爺那不斷討饒的求饒聲,兒子林遠不過是二十幾歲,只是有些不懂事的孩子,他還有大好的前程,為什麼要害了他?要用自己的命來一命換一命。
洛螢心中覺得有些好笑,有些話術,當真是千百年來都不變,二十幾歲在父母看來也是巨嬰,只是有些不懂事而已。
因為不懂事他就可以風流,浪蕩,可以肆意的玩弄感情,可以將自己的髮妻棄之於不顧,棄如敝履,肆意凌辱,打著新式文化的大旗來滿足自己的一己之私。
所謂的追求真愛羅曼蒂克,不過是貪戀年輕的美色,貪戀年輕的身體,貪戀年輕的新鮮,而家裡的妻子早已如明日黃花一般,看厭了。
所謂的自由戀愛,不過是為了一己之私,借著新文化新風潮的大旗,反封建反陳規陋習,好像自己就站在了制高點上,自己永遠無錯一般。
兩家婚姻永結同心之好,於當下時代而言,這從來不是兩個人之間的情愛。
所謂門當戶對,婚姻是兩個人之間的家庭,與兩個人都是要永遠承擔的責任。
追求自由戀愛,新式婚姻沒有錯,可林遠若是真愛那位穿洋裝學洋文,可以和他一起羅曼蒂克,能夠懂得對方真正需求,互訴情衷的愛人,如果他真愛她,就應當處理好這一切。
他要拋卻自己那陳舊的腐朽的封建包辦的婚姻,可以啊,沒什麼不可以,可結髮夫妻,三載婚姻,婉兒於他而言早已成為責任。
「林遠他不懂事,他還是個孩子,公爹您可曾記得,婉兒尚且要比明遠小兩歲,林遠他還是個孩子,婉兒就不是孩子了嗎?」
婉兒聲聲控訴,林遠他是有爹有孃的孩子,可她是沒爹沒孃的孩子啊。
親爹過世之後被看著自己長大的林伯伯接進了家門,和林遠完婚。
婉兒曾以為,她沒了親爹親娘,可還有公公婆婆。
可後來的一切告訴她,這不過是痴心妄想罷了。
「林遠有兩位同窗,一個名叫袁志飛,一個名叫荀安昌。」
「那袁志飛家中妻子乃是十歲便成婚的童養媳,大了他五歲,大字不識一個,袁志飛與林遠同年國中畢業,乃是那男子中學的優秀畢業生代表,畢業之時發表代表講話。」
「我曾聽林遠說,國中內愛慕這位袁同學之人不少,可袁同學向來直接拒絕,對著所有人說他早已成婚,今生唯妻子一人。」
「林遠說他是個大傻子,有女同學思慕遞來情書,甚至還要主動欲要招贅袁同學和自家女兒一併送予西洋求學的。可袁同學全都拒絕,不為所動,帶著他的妻子兒女一併去了津南工作。」
「那個荀安昌同學,家中妻子乃是大家閨秀,裹小腳,讀古文,通詩詞歌賦,卻半分不理解西洋之文。荀同學曾與林遠提及,與妻子無話可說。」
「荀同學心中尚有仰慕之女同學,但始終不曾表露半分。待到國中畢業,荀同學與家中髮妻和離,在《公報》上登了離婚啟示,給了妻子嫁妝,婚後的房子鋪子銀子,甚至荀家認了這位曾經的少奶奶做乾女兒,保她日後一生無憂。徹底處理好之後他才表達了對女同學的思慕,追求那自由婚姻。」
婉兒的語氣裡夾雜著羨慕與嚮往。
「婉兒羨慕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