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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見胎心了。
無比期待這個生命,孩子是我以後生活唯一的光,是我的救贖。
沒想到去其他單位領資料能遇見小三。
對方趾高氣昂,說我長得好看又怎麼樣,還是留不住男人的心。
回去後我照了照鏡子,只看見憔悴,並沒有一絲好看。
在在出生了,他是我的天使。
醫生大姐勸我離婚,我覺得自己這輩子就這樣了,盡力嘗試當一個好妻子卻失敗了,既然已經過得不如意,只能努力扮演好母親和女兒的角色,能讓父母孩子覺得如意也好。
只要他們都覺得好,就行。
我怎麼樣,不重要。
還是分居了,他跟小三出去住,一歲的在在站在門口望著我笑。
「媽咪,開心。」
聽小孩這麼說,我想哭。
收到一個越洋包裹,開啟後發現是我們的照片。
從中午到晚上,我坐在餐桌上看了許久,感覺相片裡的人和事都是上一輩子的了。
是安安寄來的嗎?
我本來可以剋制住的,或者說,我一直剋制的很好。
三年了,試過不去想她,雖然做不到,但至少從沒主動尋找過她的訊息。
可看著這些照片,我坐在電腦前,螢幕熄了又開、開了又熄,直到凌晨,才顫抖著敲著鍵盤,在搜尋欄輸入對方的名字。
人物介紹欄上熟悉的頭像,還有一個研究團隊集體照,在時鐘咔吱的行走聲中,看見她的那一刻,我竟然哭了。
分手的決定是正確的。
你看,她過得更好,變得更優秀了。
在在三歲時,他忽然問我為什麼不離婚。
「在在不想要爸爸嗎?」
「不喜歡爸爸,我想看媽媽笑。」在在抱住我的脖子,親了親我臉頰,「媽咪看照片時,笑的很好看。」
照片?
看出我的詫異,在在從電視櫃拿出那個木盒,在無數信封底下,拿出我藏在夾層的那張照片。
偷拍的安知樂照片。
在在眼神清澈,我無法隱瞞:「是,媽媽愛她。」
「那媽媽和她在一起吧。」
在一起?
可我們已經錯過了。
她不再愛我。
或者說,她對我的愛,早已經消磨在日復一日的瑣碎生活中,經過時間洗禮後,應該已經把我忘得一乾二淨了。
而且,我記得分手的原因,並不認為能重歸於好。
但在在的態度提醒了我,我可以欺騙自己,卻無法掩飾那些原始的情感反應。
孩子給了我勇氣,我該做個榜樣,是時候誠實的面對自己了。
我提出了離婚。
本以為對方會求之不得,但沒想到,他拒絕了。
從沒想過電視裡才有的戲劇會在現實上演。
卷錢跑走的小三,網路貸的陷阱,還有莫名背負的十幾萬欠款。
看著那人痛哭流涕,我並無多少反應,收拾好本就不多的衣物,讓對方在離婚協議書籤字。
我不要房子,願意分擔債務,只要他簽字離婚。
他不肯,說捨不得在在。
真是笑話,在在出生到現在,他都沒抱過一次。
我帶著在在住回父親家。
單位有次出差江城學習的機會,大家都不願意出遠門,這事莫名落在了我頭上。
週末,田甜約我回財大,說緬懷一下校園生活。
走到中區宿舍,我倆躲過宿管阿姨偷偷進了院子,看著曬太陽的被子聊天。
有說有笑,很多話題,但沒有安知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