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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讓鍾寧心裡有跟羽毛撓似的,在床上閉著眼睛躺了半天,還是沒忍住悄悄從床上爬起來了。
擔心吵著沈先生睡覺,鍾寧摸著黑,提著拖鞋躡手躡腳的跑去了昨天就想好了要去的地方——臥房外面的小客廳。
掩上房門,鍾寧就迫不及待的扔下了拖鞋,快樂的開始踩地毯。
沒錯,踩地毯。
幾乎沒人知道,鍾寧喜歡搖椅的真正原因,因為能瞬間擊中鍾寧內心,捕獲鍾寧的法寶:軟乎乎和毛絨絨。
鍾寧喜歡一切軟乎乎毛絨絨的東西。小貓、小狗、絨絨的毯子、軟軟的地毯……
在公司分配給他的寢室裡,鍾寧就給自己鋪了一張地毯,但因為考慮到了資金以及清洗的難度,那張地毯並不大,準確來說應該是很小,因為小到都能塞進洗衣機。但鍾寧還是特別喜歡它,以前只要在寢室,他基本上都黏在那張地毯上。
後來搬來了沈家,鍾寧的心頭好就變成了樓頂花房裡那個木藤搖椅。
鍾寧可真是太喜歡了。
花房裡很暖和不說,搖椅還能像鞦韆一樣晃來晃去,而且完全足夠鍾寧睡下,軟墊也是毛絨絨的,毛還特別特別軟,宅子裡的傭人甚至還會在旁邊疊一張毛絨絨的毯子。
如果說鍾寧當時走的時候最捨不得的東西,除了沈先生,大概就數那個搖椅了。
可現在這個宅子裡到處都擺上了搖椅,這麼大這麼大的面積,幾乎所有地方都鋪上了地毯。
鍾寧太驚訝了,昨天一路走過,至少有一半的注意力都在腳底下。拖鞋本來就很軟了,踩在地毯上還要更軟,蓬蓬鬆鬆的貼著腳板心,像是踩著棉花一樣舒服。
最讓人心裡發癢的是,臥房的地毯竟然和外面的還不一樣。
外面都是深灰色的,很平整的短毛,房間裡這一塊的地毯卻是白色,比灰色的那些還要更厚,毛又軟又細,底下還是溫熱的,如果忽略連線處的線的話,簡直就像是地上趴了一隻翻著肚皮的巨大的貓。
鍾寧昨天晚上其實已經趁沈先生不注意的時候偷偷多踩了好多下了,但還想再踩踩的,可是怕太丟人,還是很努力的忍住了。
現在沈先生還沒醒,只要趁沈先生睡著時偷偷跑出來,然後再在沈先生醒來之前再悄悄跑回去,就不會被人發現啦!
鍾寧小算盤打得很響,心情很飛揚。
於是沈慎之推開門,瞧見的就是這樣的一幅萌到肝顫~的場景。
一個小身影團成一團,裡面穿著絲綢白睡衣外面套著沈慎之的黑西裝,頂著一頭蓬蓬的金色捲毛,很認真的趴在地上玩地毯。
白白淨淨的手指頭貼著白色的地毯,又是摸又是踩,毫不掩飾的表露出他對這個地毯的喜愛,連從黑色西裝外套邊緣露出來的粉白腳趾頭都可愛的要命,一動一動的,貼著地毯磨磨蹭蹭。
沈慎之腦子裡「嗡」的一聲,像是有一口大鐘對著耳朵用力的敲了一下,震得他心臟發麻,從脖子麻到腳趾甲蓋。
甚至還罕見的紅了耳根子。
簡直太……
太……太他媽可愛了。
沈慎之眼睛一眨不眨的鎖著地上的寶貝兒看,看他悉悉索索的跑來跑去,拿粉嫩嫩的腳丫子,一下下的踩著地毯。
像是一隻踩奶的小貓兒。
沈慎之之所以知道「踩奶」這個詞,還是因為以前宅子裡養的那隻貓。
宅子裡之前其實有過一隻貓,沈慎之的母親養的,很漂亮的一隻品種貓,但不知什麼原因,對沈老夫人不親,反倒很黏沈慎之,有好幾次都偷偷鑽進他的房間裡,跳到他腿上踩奶。
沈慎之雖然不至於容不下這麼只小寵物,但也實在不明白它哪裡可愛,對這種黏人的生物喜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