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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暘接過那份卷宗, 開啟迅速翻看了一下, 見是一起多年前的強姦殺人案。
2001年秋天的一個早晨, 崇明九中的高一女生李某某某被人發現,死在一片灌木叢後。
李某某某生前懷疑曾遭到強奸,然後被人用磚頭石塊之類的重物重擊頭部致頭破血流, 後被人用繩子勒死。發現屍體時,李某某某頭上蒙著黑色塑膠袋。
塑膠袋外部有血類物質, 畫著畫符一樣複雜難懂的符號。這一情況, 立即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
因為在此之前, 崇明當地, 已經在當年的4月,6月和8月,連續發生過三起該類案件,三名1618歲的年輕女生遇害,死亡現場恐怖詭異,在社會上造成嚴重恐慌。
經過媒體渲染後,更是各種流言四起,有說逃犯越獄流竄作案的,有說這是怨氣滿溢的冤死女鬼出來尋找替身的,有說邪教殺人取血獻祭的,越傳越亂。很多年輕女孩甚至不敢獨自出門上學,紛紛由家長接送。
從第一起案子出現開始,崇明警方就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尤其案件接二連三,手法與表現一致,基本可以認定為同系列案,兇犯也被當地警方和刑偵專家認定為同一人後,崇明警方就接到了市侷限期一月破案的嚴令。
可是該案困難重重,雖然是性/侵殺人案,兇手卻沒有在被害人身上遺留下精/斑、體/液等物質,也沒有找到指紋血液等可以證明兇手身份的關鍵證據。
當然證據吧,也不能說完全沒有。但主要就是蒙在三名死者臉上的這個黑色塑膠袋。
負責該案的警察曾經反覆多次來回檢查,案發現場遺留下的三個塑膠袋上,裡外都沒有印刷字樣,也就是沒有任何本身的特徵。
經檢查,這種由回收塑膠製作而成的黑色塑膠袋,主要就是作為垃圾袋使用。但也有很多攤販,當做購物袋,盛裝不直接入口的物品來使用。每家塑膠製品廠,該類產品的發售量都極為巨大,產品大同小異,可以說根本沒有特徵,也無法追查。
而遺留在黑色塑膠袋錶面上的血漬,經過法醫及痕檢檢查,除了被害人遺留下的少量血跡之外,上面畫符一樣的字跡,不是人血,而是魚血,屬於某些海洋魚類。
除此之外,在發現第三起案件死者的前一天,也就是2001年8月17號,在拋屍地靈莊村附近,有目擊者看到,一輛深藍色的小貨車經過,但是卻沒有看見車牌。
由此,辦案民警分析,兇手可能是一個打魚的漁民或者是魚蝦販子,這樣的人容易接觸魚血,購買小貨車也是為了能夠更迅速的運送貨物,保證海鮮產品的新鮮。
但是,崇明當地四面環海,本地青壯年勞力中,很多人都以開辦養殖魚塘,打魚販魚出生,想要進一步確定嫌疑人,縮小範圍圈,比較困難。
當時主理此案的崇明區刑偵隊長,就將發現三名死者的三個地方,連成一片,作為中心區域,展開地毯式搜尋,排查嫌疑人。
第四起案件的發生,雖然叫幹警們非常痛心,但也多了一次,抓獲這個血債纍纍的兇犯的機會。
因為這次發現第四名死者的魏莊村,就在這一片重點區域裡。
據死者李某某某家屬反映,前一晚女生沒有回到家中,家長已經報警。第二天早上,學生上學時經過,發現李某某某的屍體之後報警。
崇明警方接警後迅速出警,除了死者屍體,還在現場找到了被害人散落的書包書本,衣服和水壺等物。
死者陰部有新的撕裂傷,法醫認定死者生前遭到強/爆。可還是沒有找到精斑等dna物質,現場也沒有找到作為兇器的麻繩和磚石。
但是,除了被害人以及發現屍體的兩名女生之外,現場還找到了第四、第五人的足跡。同時在死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