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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會一一辯駁唐強軍先生在節目中所說的謊言。」
「第一,一直到節目播放之前,我跟我母親都不知道唐勇安的所謂的烈士遺孤身份,不只是我跟我母親,我們的親戚、朋友、同事、鄰居,沒有一個人知道唐勇安所謂的烈士遺孤身份。」
「唐勇安是唐強軍先生從外邊撿回家的孩子,那時候唐強軍先生的解釋是這是一個被拋棄的孩子,我的母親出於同情,決定與唐強軍共同撫養這個孩子,直到十二年之後,我母親發現唐強軍欺騙了她。唐勇安並不是被父母拋棄的孩子,事實上,唐強軍先生認識他的生母,並且瞞著我的母親私下裡與她保持聯絡,而對於這一行為,唐強軍先生無法給出任何解釋,最終我母親選擇了離婚。」
「第二,唐強軍先生跟我母親離婚之後,我跟隨母親生活,唐勇安跟隨唐強軍先生生活。而在那之後的十四年裡,唐強軍先生沒有給過我母親一分錢的撫養費,只是會在生日或者特別的日子裡贈與我一些稍顯廉價的禮物,共計四千八百七十元,大頭是他兩個月之前送給我的一條價值三千五百元的項鍊,而在我與他斷絕關係的時候,就已經在唐強軍先生單位同事和領導的見證下,將一切悉數返還。」
「第三,唐強軍先生所謂的在婚姻存續期間,我母親對養子百般欺凌,我任性蠻橫欺負年幼的弟弟,純屬子虛烏有。事實上,為唐勇安洗衣做飯的是我母親,接送他上學、輔導他做功課的也是我母親,而唐強軍先生於我而言,也從來不是一個慈愛的父親,他甚至曾經對年幼的我進行家暴,打掉了我的兩顆牙齒。」
「第四,我明知道所謂的斷絕關係在法律上得不到承認,卻還是堅持『逼迫』唐強軍先生寫下那封絕交信,是因為我已經對這個所謂的父親絕望,就在兩個月前,他大手筆的贈送了我一條價值三千多元的項鍊,我以為這是父愛,沒想到這是交換,作為抵押物,交換我名下市價一千兩百餘萬的房產給唐勇安做婚房……」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節目播出之後,有一點我覺得非常奇怪,在唐強軍先生眼裡,我跟我母親都是沒有人性的人嗎?唐勇安的烈士遺孤、是他救命恩人的孩子,他為什麼不坦白的告訴我跟母親,也告訴所有的親朋好友?還有唐勇安的母親,那位烈士的女友,她又為什麼選擇將孩子託付給男友的戰友,而不是男友的親生父母?」
「懷抱著這個疑問,我聯絡了相關部門,得到了宋銘烈士父母的聯絡方式,並且從他們口中,得到了一個令我吃驚的訊息。」
「他們說,唐勇安絕對不可能是宋銘烈士的孩子!」
緊接著後邊就是相關採訪。
當年唐強軍和鄧愛華的鄰居一臉茫然,說:「快別提了,我們也是看了節目才知道唐勇安居然是烈士的孩子,什麼,之前?之前一點風聲都沒透出來啊!」
還有位大媽被打了馬賽克,語氣難掩不屑:「唐強軍怎麼好意思那麼吹的,兩個孩子他管過嗎?還不都是愛華照顧?你們是不知道啊,那時候我們左鄰右舍的都在議論,說那個撿來的孩子有問題!」
記者問了聲:「什麼問題啊阿姨?」
大媽說:「咱們平心而論,收養了一個孩子,是得好好對他,可要是比對自己家孩子還好,這就怪了吧?你是不知道啊,就因為小雨沒照顧好弟弟,唐強軍把她打的呀,那可是親閨女,怎麼下得了手的?我們就覺得這裡邊兒有事……」
緊接著畫面一切,蕭綽曬出了當年鄧愛華帶著唐雨去醫院的病歷單,就診人的名字和受傷情況一清二楚,哪家醫院、哪位醫生都記錄的清清楚楚。
再就是幼兒園老師:「那時候唐先生工作忙,兩個孩子都是鄧女士接送的,有時候是鄧女士的父母過來,唐先生的老家不在這兒,家裡人這方面也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