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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一定會從你的視線裡消失的。”
陶瑞隻身來到紙條上寫的那個地方,一個叫單家巷的地方。一到這她就驚呆了,這個地方已是人去樓空,只剩兩排破舊的牆體,裡邊的東西值錢的全被搬走了。陶瑞的心都快要碎了,好不容易找到這個地方,卻成了這般景象,難道她真的與兒子沒緣再見了嗎?這是她突然看見一個拾荒的女人,她趕緊走了過去。
“你好,我問一下,你之前住在這裡嗎?”
那女人打量了一下陶瑞,“對啊,怎麼了?”
“你在這住了多久?”
“二十多年了。”
陶瑞很開心,說:“那你認不認識一個叫林凱寧的人?”
“知道,那個孤兒嘛,小時候被賣過來的,一個老頭買了他。”
“你知不知道他們現在哪裡去了?”
“林凱寧早就搬出去一個人住了,而那老頭幾個月前已經死了。”
“死了?”
陶瑞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陶憶林一見她回來便趕緊迎了上去問她怎麼樣了。陶瑞繃著個臉,把所有結果都寫在臉上了。陶憶林抱抱養母,“沒事,我們還可以慢慢找,現在通訊這麼發達,找個人很容易的。”陶瑞擠出一絲微笑,讓女兒不用擔心,然後便落寞地回了房間。
透過門縫陶憶林看到陶瑞捧著照片發呆,兒子一直是陶瑞這些年來最掛念的人,每到兒子的生日她就會愈發的傷心。陶憶林真心希望媽媽能找到她的親生兒子。
床頭燈散發著昏黃的光線,易濛濛躺在床上盯著手中的照片,這張照片就是從許立行房間的相框裡拿出來的。沒錯!送許立行回家的是她,那條手鍊也是她留下的,她最近一直跟蹤著許立行,一有機會就接近他,那天她是故意等在酒吧門口的。她所做的一切,只為接近許立行。
這時,她的手機響了起來,看到來電人姓名時,她的嘴角不禁上揚了一下,似乎是一切盡在掌控之中的體現。整個點化,易濛濛只說了一個字,“好。”沒過十五分鐘,便聽到窗外有汽車的鳴笛聲,她便穿戴整齊出門去了。
樓下停有一輛嶄新的寶馬,易濛濛進去後問:“你換車了?”
“你男朋友的。”開車的男人特意加重了“男朋友”仨字的語調,充滿了諷刺,彷彿他知道易濛濛根本就是在冒充許立行的女朋友。
“開車吧。”
車開始行駛了,開車的是林坤遠,也就是易濛濛看上男人的繼父,至於他倆為什麼會坐在一輛車裡,還得從那天晚上易濛濛把許立行送回家說起。
原來那天易濛濛要走時,林坤遠叫住了她,他們在樓下客廳說著話,“你不是許立行的女朋友。”
“你也不是他爸,據我所知他沒有父親。”
“我會成為他爸。”林坤遠說得信誓旦旦。
“我也會成為他的女朋友。”易濛濛的自信程度絲毫不比林坤遠差。
“成為他女朋友值錢,不如先做我的女朋友。”
林坤遠不懷好意地笑著,易濛濛看著他那張已經刻滿歲月的臉,頓時為許晴晴的母親感到悲哀,怎麼和這樣一個衣冠禽獸生活在了一起。易濛濛笑笑,沒有吱聲。林坤遠拿手機給她,示意她存號碼。於是,易濛濛現在就坐在了林坤遠開的車裡。
“去唱歌吧,順便帶你去見見我的朋友。”
林坤遠把車開到一家KTV,帶著易濛濛去了一個最大的套間。套間裡只有幾個人,易濛濛一眼就看出了誰是這裡最有地位的人,於是,她不用林坤遠介紹就做到那人身邊去了。這麼大腹便便卻只有三十多歲。
“我叫易濛濛,是他女兒的同學。”易濛濛主動伸出手示好。
“叫我盛哥好了。”葛盛對身旁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