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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來歌力斯主要是針對貴公司和貴賓大客戶資料洩露的事情,到此為止,我們律師事務所已經收到30名受害者的委託,全權委託,所以我作為律師事務所的代理律師,對貴公司提出訴訟理賠。
你們手上所看到的是20名代理,因委託書和和起訴上訴書,我代表我的客戶提出訴訟請求,歌力斯因侵犯客戶隱私不影響原告方相關利益,特此要求賠償,包括精神在內的各項損失費,共計人民幣一億元,並要求召開新聞釋出會。透過電視新聞媒體介紹,對受害人進行公開道歉。”
“顧律師,一億是不是多了一點?”
戴維認為這一次的損失不是歌力斯造成,要把全部的責任都推在格律斯身上:“這一次我方是受害者,嚴格來說,這一次客戶資料洩露事件,還是有我方的疏漏而造成,我方正在追查洩露的事件,也在追查駭客進行攻擊的原因,另一方面,我們也會派出相關的團隊進行客服上訪,針對不同的客戶受影響的程度做出相應的賠償。”
“我委託的資料是從貴公司被盜的資料,不爭的事實,約是誰造成貴公司的損失?網路安全問題這麼大的危機那不是有我以及委託人應該考慮的問題。”
“顧律師提出的賠償金並不合理。”
“我提出的賠償金額是有案可循的,2015年2月5日,美國第二大醫療保險公司安森資料洩露,包括姓名和出生日期,家庭地址和社會安全號,以及受供公司資訊簽名使用者個人資訊洩露,導致安東公司客戶賠償50億,安森一夜破產。”
“故律師我知道你說的情況,但當初安生內部事故導致資訊洩露,所以安森公司需要承擔全部責任,我們是被駭客攻擊,事情還在調查中。大的責任,你不能讓我們一律承擔吧!”
“根據刑法129條規定,屬於合法這些商業秘密後的非法處分行為,作為責任方,在合法知悉商業秘密後對商業進行過程中違反了權利人的相關權益。”
顧律師所提出的訊息,戴維他都很清楚,這這個訴訟賠償法律角度上來講並不合理,那是非法方面,在非法沒有和客戶簽約條件的時候,就更沒有資格獲得額外的賠償。
賠償談論正在繼續的時候秦也在歌力斯公司,孟凡竹在阻攔他。
“唉,沈總,在上面開會了。”
“你是新來助理孟凡竹,對嗎?”
孟凡竹點頭回應:“恩。”
“我是公司股東秦也,上面什麼情況告訴我。”
“律師都來了,我現在是有點擔心沈總。”
孟凡竹,並不認識秦也,所以才在進入公司的時候阻攔,他擔心沈義恩的確沒錯,你公司出了這麼大的事兒,損失並不是關心的個人問題,而是關係到集體的利益。
剛好他們兩人在談話的時候,沈義恩等人從浴室裡面走了出來,沈義恩讓孟凡竹去送顧律師。
孟凡竹你知趣聽從安排,把郭律師送走,沈義恩大眼睛看了一眼秦也。
“打你電話的時候沒人接,這比我想象的應該更嚴重。”
“沒事的,我會想辦法。”
“剛才來的那兩位是律師吧?”
“萬也怎麼樣了?”
“我那邊沒有任何影響。”
“那就好。”
“我來的時候給蔚蔚打過電話,他一直都沒有接電話。”
“你別打了,估計他那邊已經亂成一團了。”
“之前我一直怕你出事兒,想到這事情還是發生了。”
“這件事情我一定會查清楚的。”
“可能是默許乾的。”
“現在還不確定,過這些天發現了一些問題,默許並非齊磊朋友,有某種不可告人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