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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子遲疑了一下,道:「我很緊張,沒有注意他的年齡,聽聲音,應該二十歲左右,不超過三十歲。」
事情辦完,諸人在對面餐館吃飯,席間談論起入室搶劫案,都覺得比較棘手。
勝利煤礦往事
鑑於入室搶劫案與丁麗案有諸多相似點,侯大利回到刑警老樓後,立刻給朱林匯報了此案,隨即召開專案組工作會。
朱林主持會議,道:「105專案組主要職責是偵辦命案積案,根據案案相靠原則,凡是新發案件,專案組都要先去看一看是否和積案有關。全市每年刑案很多,如何做到案案相靠?有一個捷徑就是登入江州公安案件管理系統,查一查新發刑事案件。侯大利做到了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登入一次,你們做到的舉個手。」
葛向東、樊勇和王華都沒有舉手。
朱林道:「侯大利參加工作時間短,做出了突出成績,這個成績不是憑空而來,而是來自紮實的基礎工作。大家都要向侯大利學習,把手中工作做紮實。下面,請大利講一講刑警二中隊遇到的入室搶劫案。」
侯大利講了入室搶劫案基本情況以後,在白板上寫下了丁麗案和入室搶劫案串併案的支援和反對理由。
支援理由:作案物件都是單身女性;有猥褻行為和侵財行為;利用屋內材料捆綁事主雙手和雙腳;事後打掃了現場,沒有留下指紋、腳印和生物檢材,具有一定反偵查經驗。
反對理由:事主認為入室搶劫案的犯罪嫌疑人二十來歲,而丁麗案發生在十五年前,如果是同一個兇手,那麼犯罪嫌疑人應該三十五歲以上;丁麗案兇手持單刃刀,入室搶劫案嫌疑人持跳刀,雙邊開刃;丁麗案兇手打繩結用的是普通結,入室搶劫案嫌疑人用的是水手結。
等到侯大利把支援理由和反對理由都列出來以後,朱林道:「女事主沒有看到犯罪嫌疑人的臉,她怎麼判斷年齡?光憑聲音,恐怕不準確。」
葛向東道:「從體形來看,犯罪嫌疑人年齡也不大。」
朱林又問道:「水手結?你是怎麼判斷的?」
侯大利道:「我拍了相片,傳給了樸老師,他找總隊技術室看了,說是水手結。」
王華道:「我以前在中隊時見過不少入室搶劫案,遇到單身的、喝醉的、又穿得如此暴露的,摸兩把很常見。入室搶劫用衣服綁人也很常見,拿彈簧刀也很常見,拿錢更常見,甚至很多犯罪嫌疑人都懂清理指紋,所以,沒有串併案的理由。」
王華以前是治安支隊的副大隊長,大家只是記得這個身份,直到他提出這個觀點以後,大家才想起他最早的底子是刑警。
樊勇道:「我支援王大隊的觀點,把這兩個案子串在一起的理由有點太扯了。」
朱林綜合諸人意見,道:「把這個案子列入我們的重點觀察名單,但是條件還不充分,暫時不向支隊提起串併案的請求。」
刑警支隊重案大隊也注意到了入室搶劫案,只不過入室搶劫案的犯罪嫌疑人使用兩邊開刃的彈簧刀,與唐山林案的單邊開刃砍刀不一樣,作案風格相差也大,所以沒有將此案與唐山林案串併案偵查,仍然交由刑警二中隊辦理。
散會後,侯大利來到朱林辦公室,道:「我下午準備到物證室看一看丁麗案當年的物證,然後請假,和田甜一起回陽州。」
「應該回一次家了,這沒問題。」朱林又道,「你肯定將丁麗案的卷宗倒背如流了,覆審物證是想驗證你的想法,到底是什麼想法?」
侯大利道:「從丁麗案現場勘查和法醫報告來看,總覺得非常矛盾。受害者手腕和腳踝有繩索捆綁印跡,死亡時又沒有被繩索捆綁;有猥褻行為,卻沒有被強姦。我想看一看實物,或許能發現與相片不同的地方。」
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