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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不能。
漂亮小姐姐是別人的,任務是自己的,孰輕孰重一目瞭然。
所以他便理直氣壯地拒絕了嶽旭,理由也很簡單粗暴,就是不想接受採訪。
可當萬教導親自上來的時候,他卻不能用這個理由敷衍了。
於是慕遠換了個理由,自己的警察老爸不同意自己子承父業,繼續當警察,要是在電視上看到自己居然跑到派出所上班來了,恐怕會立刻打飛的過來修理自己。
這還不是重點,關鍵是現在招警考試才剛剛報名,萬一老爸的態度太過于堅決,自己恐怕就當不了警察了。
這個理由成功地說服了萬教導——慕遠不能當警察?這怎麼行?完全就是警界的損失嘛。
不過萬教導在向記者解釋的時候,卻是不能用這個理由了。
於是就有了那個聽起來感覺不靠譜的藉口。
第55章 勵志典範
慕遠的憂傷並未持續太久,在萬教導離開辦公室後不到五分鐘,他便驚喜的發現「警察的自我修養」這一任務有了新的進度。
剛才的拒絕果然是正確的。
美女什麼的哪有任務重要?更何況自己都沒看到過,鬼知道是不是美女?
以現代人的尿性,只要是女的都會被稱之為美女,這有什麼可期待的呢?
再次核對了一下任務簡介,上面清楚的表述出了任務的完成進度:拒絕3/3。
拒絕完成,現在就只剩下缺席了。
十連抽距離自己又近了一步。
慕遠默默地給自己的機智點了個贊。
「拒絕」由2/3變成3/3,可不僅僅是將進度向前推進了一步,更重要的是代表著自己完成了「拒絕」這一分支任務。
根據任務描述推斷,不管是「拒絕」三次還是「缺席」三次,都需要連續完成才算成功。但這兩類之間卻不需要連續。
以後,自己就不需要再拒絕別人一些「合理」的請求了,比如像剛剛那樣的美女記者採訪。
這確實是一件令人身心愉悅的事情,畢竟要偽裝成一個腦子瓦特了的正常人,也是不容易的。
至於接下來連續三次缺席針對自己的表彰獎勵活動,雖然有難度,但隨機應變嘛,只要領導你敢給我表彰,我就能想辦法鴿了你。
「拒絕」是主動的行為,而「缺席」卻是可以被動的,這一點領導總不能吹毛求疵吧。
不過慕遠也知道,一個部門要專門為個人組織一場表彰獎勵活動是很困難的,除非有很大的功勞。
甚至就連下週一的表彰大會,都不一定能算是專門為自己組織的,這還得看系統怎麼評判。
一想到標準還掌握在那個妖艷賤貨手裡,慕遠就感到一陣牙疼。
當然,他也不怕系統鬧什麼麼蛾子,這傢伙賤是賤了點,但也得遵守相應的規則,所謂的評判標準,實際上是早已確定的,與系統賤不賤沒多大關係。
暫時將任務的事情放在一邊,慕遠準備做點正事。
作為一名警察,怎麼能不學習法律呢?
特別是看了今天萬教導處警的過程,他深深地覺得能精準把握法律法規是多麼的重要。
萬教導估計算得上是這方面教科書式的人物,不僅熟知國字頭的法律法規,還對西華市的地方性法規瞭如指掌,這就非常難得了。
自己不求達到萬教導的水準,至少應該儘快將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這兩部法律給搞清楚,否則萬一遇到違法犯罪的事件發生在自己眼前而無法分辨,那就尷尬了。
在派出所,要找其他書籍或許不好找,但要找刑法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法之類的法律書籍,卻是隨處可見。
他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