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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風一抖,上前把手裡的東西遞給時奕臣,無比恭敬道:「督主,這是那位郢王府的小世子,寫的。」
「哦?」時奕臣終於把斜躺著的身子坐直了,把手上的摺子仍在長案几上,接過聽風手裡的東西。
信封上用毛筆歪歪扭扭寫著:時奕臣親啟。
他開啟 ,頓時臉色驟變。
聽風見狀立刻低頭,小心翼翼,不敢與之對視。
「你在哪得見的。」
聽風道:「街上,小世子專門找人發的,皇城百姓幾乎人手一封。」
「行啊。」時奕臣咬牙切齒,還真有本事。
只見那宣紙上歪歪倒到密密麻麻寫著一大串言辭濃烈潑辣外放的深情剖白,他掃了一眼,譬如:
一天不見你,我都會想念,想念你那張慘白又恐怖的臉。
即便如此,我還是控制不住去想念。
去想念
就像天上月亮有星星作伴,我的餘生也要有你相伴。
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人生的四分之三。
我不打你,也不罵你,我要用我的熱情來融化你。
哦
詩的尾端是很用功的四個字:寧琮敬上。
整首詩洋洋灑灑,奔放自如又熱辣無比,只是信的內容用的是寫給死人的格式寫出來的。
時奕臣雙手顫抖,面色更加瘮人,狠狠看著那字裡行間的黑色筆墨,黑眸卻淡定無波,熟悉他的聽風知道,這是時奕臣發飈前的假象,是狂怒暴雨前的短暫寧靜。
他沒敢告訴時奕臣,現在街上已經炸了,大家都在熱烈談論,他已經成了別人口中的談資物件。
半晌,時奕臣起身。
把信捏在手中,啞著嗓子:「走。」
聽風一驚,當即跟上,督主要去找那個小世子嗎?
其實他很佩服寧小世子,沒想到他跟其他世子爺不同,不是繡花枕頭,中看也挺中用的,文采那麼好,居然可以寫出如此大膽又不失愛意的詩篇,全詩字數寥寥,可那排山倒海般的情意卻意猶未盡,惹人不盡的遐想,尤其是最後欲言又止的幾個點點。
寧琮看著手中的信實在是佩服自己佩服的五體投地,他居然可以寫出這麼好的詩句來。
這字裡行間多深情啊。
別說大街上這些人自嘆不如了,就連時奕臣那個沒jj的看了估計都會被感動死。
他在信封上用時奕臣親啟幾個字,又在文裡末尾寫的自己,只要不是傻子都是到這是寧琮寫給時奕臣的表白信。
時奕臣不是要他像天下人官宣嗎?
他想來想去只有用寫信的方式,然後把信在民間傳播,人手一封,這樣就會迅速的發酵一傳十十傳百,很快全天下都知道,他喜歡時奕臣,喜歡那個大太監。
說到底,寧琮覺得自己真是十分偉大了,為了展示自己對生命的敬畏已經恬不知恥的做到了這個份上。
這下時奕臣應該相信他的話了吧?
後面如果他還要對付郢王府,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歡時奕臣,而時奕臣還要把他賣進青樓裡接客,那他一定會被人給噴死,一向注重臉面的時公公應該不會這麼做了。
寧琮覺得這信寫的太直了,他都要覺得自己真的愛上時奕臣了。
耳邊有人捂嘴笑的曖昧:「你要是能給我也寫這樣的信來,叫我立馬死了都值。」
抬眼看去,說話的是個粉面小生,看著另外一個粗獷的漢子恨鐵不成鋼的搖搖頭。
那漢子道:「信算什麼,我都是用實際行動來像你證明你啊,昨晚你不爽嗎?」
那粉面小生聽了,立刻用拿著信的手使勁拍了漢子一下,掩嘴笑的嬌羞:「在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