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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冬去春來,春去秋來,在日日忍受惡魔殘酷的折磨中,不知不覺間已然過去了兩年,歐迪已經十二歲了。
這兩年來,爾特一直沒有什麼新鮮的招數出爐,對歐迪並沒有再增加什麼折磨專案,不過將長跑加冷水浴、以及六個五百給貫穿了下來,——似乎有些黔驢技窮的跡象。
期間,他們又搬了一次家,自原來的居所,向著東方行進了百十里路,搬到了一個小鎮子上。這個小鎮子坐落在巴蒙公國東邊境上,與兇域森林相毗鄰,只有十幾里路,對打獵來說是異常的方便。自從二年前,爾特開始折磨歐迪起,他真個完全脫離了百戰傭兵團,再沒有出過任務,至於家中生活的開銷,完全靠他打獵維持。
有一天,在歐迪輕鬆的進行完六個五百後,爾特喊住他,頗為嚴肅的道:“小鬼,你已經十二歲,是一個標準的男子漢了。自今天起,你應該為一家的生計,做點什麼了,——這是你的責任,也是你的義務,因為你是要奉養你的母親的。”
歐迪一愣,第一次在爾特的眼裡,看到了殷切的期望,頗為意外的他,僵硬的點了點頭,頗為不耐煩的道:“好了,你只要告訴我,我要做什麼?”兩年來,兩人關係越發僵硬冷酷,交談自然也隨著無比的簡潔生硬,從來是無話則不說,或者對對方乾脆視若無睹。
“砍柴!”爾特乾脆的道,“你跟我一起上山,我去打獵,你則去砍柴。”爾特是一名經驗豐富、十分優秀的獵手,每次打獵總有收穫,出賣魔獸的毛皮,竟然也勉強維持三人的溫飽。
現在他們居住的地方,是爾特經過考察後,精心選擇的,地處巴蒙公國的東界邊緣,與魔獸密集的兇域森林毗鄰,打獵非常方便。兇域森林浩瀚無垠,漫無邊際,從來沒有人能夠探尋到盡頭,而其中幽暗的環境,複雜的地形,恆定的溫溼度,是所有魔獸的天堂。在森林的外圍邊緣處,遍地是低階的魔獸,食肉、食草的無計其數。當然,更多的是一些食草型的比如三眼兔、七彩錦雞、獠牙魔豬、銀角鹿、赤尾松鼠等等低階魔獸;食肉型的也有,不過不是很多,階位也是最低的,如金眼靈狸、魔狼等。
只要獵手行獵經驗豐富,本領夠好,在獵物密集的兇域森林外圍,完全可以有所收穫的。當然,正因為如此,低階魔獸的皮毛價錢不是很高。要想有高收益,就要向著森林的深處走,那兒中階、高階魔獸比比皆是。當然,中、高階的魔獸,皮毛是很值錢,但不是最值錢的,——只要魔獸超過六階,殺死後就能夠爆出魔晶結核,那可是罕見的、無比珍貴的魔法裝備材料,是值大價錢的。
可惜的是,所有中高階魔獸,都是異常兇猛,攻擊力十足,甚至能夠本能的釋放法術,實在不是普通的武士、甚至傭兵小隊所能夠抗衡以及殺死的。爾特雖然是中階武士,單挑超過三階的魔獸,比如錦紋魔豹,卻就已經很吃力,幾乎凶多吉少;如果對上四階以上、會五行自然法術的魔獸,幾乎連想都不必想,完全要落荒而逃。
因此身為傭兵、一生都在生死邊緣遊走的爾特,還是有自知之明,並沒有奢望自己能夠獵獲大型魔獸的。
可憐、可憐,載物很努力的寫了,可點選、收藏卻這麼可憐。難道,真的是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嗎?
仰天長嘆……
第一卷 頭角崢嶸 第十章 測試
歐迪跟隨爾特,來到森林的邊緣,好奇的東張西望,大感興奮,他還是初次來到森林,因此看什麼都感到新奇。
爾特拋給他一柄斧頭,道:“你就在這附近砍柴,記住,要砍鐵松木,至少要胳膊粗細,砍夠你今天能夠揹負的十棵為止。我去打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