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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寄裡又說,只許剛咱族投誠,其他野番不準效尤。素不知渡河野番已達五十三萬多人,就算其他野番不過河,也是無法駕馭的;何況野番各族,並無一個總管一切的頭目,誰又能約束他們不過河呢?真要這麼做,後患無窮。青海大臣圖伽布極不願辦,怎奈那遜阿古拉在西寧百般恐嚇他,樂督也逼他聯名上奏,圖伽布模稜兩可死不表態,樂督對此很是生氣,只好單獨上奏皇上,強令執行。這件事事體重大,頭緒繁多,恐怕也不是三兩天能夠了結。
馬乾(餵馬的飼料,也指用來買飼料的錢)只發一半,本來就是沒有道理的事。甘肅的軍馬很大部分是朋馬,並非騎兵自己餵養,而是由農戶代養,由朝廷發放馬乾。朋馬的數額,差不多佔軍馬的一半。所以支發馬乾,與騎兵無關;至於例馬,是由駐軍營員自己領款,與朋馬也無關。朋馬每年總會病死若干,留下馬皮,發放馬乾時作為證據,朋馬病死後按規定應買補,各營紛紛請領。我首先發放兵餉,買馬的事一律批示暫緩。省城裡也有軍馬病死,樂督命令籌款給發,迅速補買,沒想到居然添了幾十匹馬,遠遠超過原來的數字,我也不便過問。
督署每月的開支專案裡面,有八十匹例馬一項,可是從來只看見樂督領錢,沒見他餵養過。督署裡餵的馬其實很多,有幾十匹,斑駁成群,但都是蘭州縣知縣供應飼料。其餘藩司、臬司、蘭州道、蘭州府的馬,也一律由蘭州縣知縣供應。我只有一匹騾和一匹馬,所費無多。臬司明緒餵的騾馬將近一百匹,馬夫也異常兇橫,每次到縣署帳房領餵養費,稍為遲緩,便罵罵咧咧,甚至動手打人。至於樂督的餵養費,縣署倒是早早備下,從不用催。蘭州縣知縣本來就是個苦缺,僅此一事,就難以應付。
州縣官員經常調換,對地方沒有好處,而且最容易開啟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的惡例,從來講究吏治的,無不深知其害。可是樂斌就習慣以此市恩納賄,明緒以此撞騙招搖,彭沛霖以此共同作弊。而我忝任藩司,倒像戲臺上的傀儡一樣,尸位素餐。
筆帖式[1]長祥,在督署與門衛陳二結拜為弟兄,加上督署的中軍德詳,三個人在門房吸食鴉片,一吸就是一整天,到外面就尋花問柳,無所不為。陳二是樂督的「用神」[2],樂督對他可以說是言聽計從。陳二為長祥遊說,說讓他代理知縣。向來督署筆帖式署理知縣都是有意調劑,但是必須是資格很深、很有成績的人才可被委任。一天,禮縣知縣出缺,明緒對我說:「樂督想讓長祥署理,可是不好向您開口,託我轉告您。」第二天排參時,我剛說讓長祥署理,樂督就慌不迭地答應了,好像生怕我反悔一樣——看來,明臬司之言不虛。
筆帖式多齡任職年滿後,以同知、知縣的資格留在甘肅候補,按順序應補寧夏府的理事同知,命他上任,他卻嫌缺苦不肯前去。明緒代求樂督,改署禮縣,由司中檄委,他又不肯去。多齡說自己官私虧累很重,禮縣縣令每年收入才一千多兩,不足以脫貧。長祥又想代理安定縣,明緒將這個情況對我說了。我說:「這還是大清吏治嗎?」明臬說:「樂督急著想照顧長祥,如果把禮縣給長祥,而把安定給多齡,他們兩個人都會答應的。」我說:「不如請多齡自己選一個缺,自己回稟樂督,何必麻煩我一次次下文呢?而且以後輪到苦缺的,都不上任,我又將怎麼說呢?如果說一定要讓多齡署理安定,那麻煩您自己去說,我實在難以啟齒。」明臬回去一說,樂督就答應了,我也只好遵命而已。
其他的如陶斯詠任古浪縣知縣,羅星點代理永昌縣知縣,王汝銓調張掖縣知縣,張清濟代理靖遠縣知縣,接著代理寧遠知縣,都不再和我商量。我經常對屬員說:「『廉』和『公』二字,我是足以自信的,如果其中有不公平的地方,想來你們應該理解我吧。」
[1]「筆帖式」,清代於各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