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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眼神清澈又無辜,好像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而他的心臟斷掉幾秒,看了她好一會兒,呼吸才慢慢回到胸腔:
「你為什麼會』離開了』?」
「生老病死,不是很尋常麼?走在路上會離開,喝水喝著喝著會離開,工作久了也會離開……上週曾經和我們合作過的一個住在灣區的年輕人,跳樓自殺了,北大畢業,曼大讀研,後來忘了在flag哪家公司供職。」
她怕他這個古人類不知道什麼叫「flag」,還補充了一句:
「就是facebook、lked、aazon和google。」
「……我知道什麼是flag。」
他把她的手撈回來,讓她看著他:
「我不管他們為什麼離開,你先說清楚,什麼叫』你哪一天離開了』?」
「你怎麼不問我,什麼叫』殺了人』呢?」
「你不會殺人。」
「這可說不準。」
「不,你不會。」
陳利亞把她的濕頭髮撥開。嘩啦啦的水流浸濕了兩個人,她的裙子貼在身上,像條不規則的魚尾巴。
「你沒什麼需要我為你兜底的,你答應過我你不會殺人的,李可可。」
「只是做個假設。」
李維多說:
「萬一那些人真的是我殺的呢?」
——萬一呢?
這可真是個可怕的問題,玩具熊也曾這樣問過他。
當時他是怎麼回答的?
他說,他會親手將她……繩之以法,送進監獄。
可他的李可可怎麼可能是兇手?她手臂這麼細,力氣這麼小,走在街上他都擔心她被行人碰傷,怎麼傷害得了兩個成人呢?
更別說張純死的時候,她就在他眼皮子底下,沒時間謀劃,也沒時間作案——然而不在場證明並非百分百的無罪推定,如果一切都是她預先謀劃好的呢?如果撞死張純那個司機和她認識呢?如果案發現場的密碼就是她拙劣的手筆,只是為了拖延時間掩人耳目呢?
他的李可可要是真的成了殺人犯,他該怎麼辦?
他想起方才從許盡忱那裡找到的三張照片,脖子上插剪刀的女人、被砍去頭顱的狗,和被大火燒焦熟透的男人。
陳利亞眼底浮過細碎浮冰,但只是一瞬,李維多已經彎起眼睛笑起來。
「我媽媽說,如果你迷住了一個男人,那個男人就能為你一擲千金、要死要活,你發脾氣他覺得你美麗,你在花園裡尿尿他覺得你可愛,你哪怕雙手沾滿鮮血,他也會覺得你像007裡的千面嬌娃一樣,又酷又軟。」
她向後退坐在浴池邊沿,細細小小的腳抬起來,勾住他的腰:
「看來你說愛我是假的,我還不夠迷住你。」
「誰教你的這些?」
他握住她的腳:
「你媽媽,也是這樣迷住了你父親嗎?」
「要能迷住就好了,可惜我父親不僅不愛她,甚至厭惡她,寧願死也要離開她。」
她長腿驀地一收,把他往她的方向拉了一步,兩人鼻尖相觸,近在咫尺:
「陳利亞,你會這麼對我嗎?」
「不會。」
「真的不會嗎?」
「不會。」
「那你覺得我可愛嗎?」
「一點可愛。」
「那我要是殺了人,你還會覺得我可愛、幫我做我想做的事嗎?」
「……」
他好像陷進了她的語言陷阱。他不是不理智的人,但對上她的眼睛,他就失去了理智。他像路邊被拋棄流浪的野犬,聞到曾經主人的氣味,就不再清醒,斷手斷腳、打斷脊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