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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能怎麼辦?自然得按律辦事。不過鑑於崔父是「未遂」,沒有重罰,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這個訊息對崔父來說,無異于晴天霹靂。
相比起來,崔母這邊的結果就好多了。
孩子的傷看過醫生後,證明青紫雖然明顯,但並不嚴重。燙傷的範圍也不大。加之如今對於虐待兒童的法律法規並不健全,平時大多家長也會打孩子,有些出手沒分寸的,火氣來了,更是往死裡揍。因此,公安沒有定罪。
至於謀殺,更是隻有崔母的隻言片語,沒有其他佐證,不了了之。
對此,楊父似是早有預料,並沒有太失望。
他在心裡暗嘆,果然,都被給他資訊的那位「好心人」料中了。但不打緊。這還不是結束。按照「好心人」的支招。崔母雖沒判刑,卻被拘留了幾天批評教育。
出來後,楊父又找到街道辦跟婦聯的人,將崔母對媳婦和孩子的種種「罪行」做了藝術加工和情緒渲染後,傳出去。順便強調了崔宏志和楊小妹還沒離婚,崔家便去找顧南舒求復婚的事。把崔家冠上了「復闢封建」「企圖一夫多妻」等帽子。
這思想可不對。放幾年前,那是要被□□的!雖然現在時代不同了,卻也不能任由他們胡來!
於是,崔母又被街道辦跟婦聯的幹事盯上了。
幾經調和,最後在楊家堅定的立場下,崔宏志與楊小妹離婚,並且崔母需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賠償。但崔家有錢嗎?是有一些的。可那點錢夠賠償嗎?不夠的。誰不知道當初崔宏志跟顧南舒離婚,賠了兩千塊。如今兩百都不到就想打發了楊小妹?楊家豈肯?
沒錢不要緊,腳踏車有吧?手錶有吧?
凡是值錢點的東西,都被楊家搜颳了去。
看著空了一半的家,崔母痛心之餘也終於舒了口氣。楊家走了,總算能讓她歇一歇了吧?
然而這還不算完。楊家是離開了,事情卻還在繼續。
崔家的所作所為在這幾日裡,迅速發酵,傳遍全縣,勢頭比上次更猛,情況也遠比上次嚴重。
同一個家屬樓的人出門,都會被問:「你也是機械廠家屬院的啊?你們院裡是不是有個姓崔的被抓了?聽說他們家不幹人事巴拉巴拉……」
「呦,你們家屬院的不會都這樣吧?」
「不都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嗎?一個院裡住了十幾年,崔家這習性,誰知道他們染沒染上。」
……
家屬院的鄰居氣得一佛出世二佛昇天。
次日,他們集結起來,找到廠領導,不把崔家趕出去誓不罷休。
理由也很簡單。
第一,崔家醜事頻出,帶累機械廠家屬院的名聲。簡直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沒有一家闖禍,讓全院背鍋的道理。機械廠作為元華縣數一數二的國營單位,不能被這種人敗壞了多年塑造起來的好聲譽。
第二,當年崔父是從外面調來元華縣的,福利分房的時候本來年限不達標,並沒有資格。但那時廠裡緊缺技術人才,崔父的技術水平不高,卻也在一定程度上解了廠裡的燃眉之急。
念在這點,領導做主,把房子分給了他。這是有條件的。崔父需得為機械廠幹到退休。不能再調回去。如今退休是退休了,卻不是正常退下去的,而是因為醜聞,特批的「病退」。顯然與之前說的條件不符。既然如此,那麼房子的事也得另算。
第三,崔父現今犯法坐牢,辜負了廠裡這些年的優待,更辜負了之前擋下醜聞,讓他「病退」領導的良苦用心。機械廠絕不能有這個的工人。必須除名!
第四,崔父即便資歷深,對廠裡做出過不少貢獻。可家屬院裡,豈止他一個老員工?要說貢獻,誰家沒貢獻過?領導不能因著這份貢獻,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