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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方木和秦大哥,就沒有總是,牽手呢。」
「所以他們總是吵架。」沈程面無表情道:「他們不是合格的戀人,別跟他們學。」
「哦。」知樂被說服了。
知樂也挺喜歡跟沈程牽著手,沈程的手型很好看,大而薄,手指修長,掌心溫暖乾燥,被他握著時,有種安心和溫暖的感覺。沈程有時只是淺淺握著,有時則與與他十指相扣。
早上出門,晚上歸來,飯後散步,甚至從書房出來,只要兩人走在一起,沈程便總會拉住知樂。
出門在外,更不必說。
從前兩人出去,雖也親近,卻遠不如現在這般一目瞭然的親密。
無論人多還是人少,但凡帶上知樂的場合,沈程總會握著知樂的手,於眾目睽睽之下,泰然走過。
「他們,在看我們。」知樂說。
「讓他們看,」沈程說:「記得我說過什麼——不用管其他人,你只看我就行。」
沈程絲毫沒有鬆手的意思,與知樂十指相扣,微微側首看知樂,眼中含著令人著迷和安心的笑意,知樂發現這個方法真的很管用,只要看著沈程,就不會再注意其他人。
而沈程自始至終都不曾在意過他人目光。從前只是朋友時,他沒在意過,如今確定關係後,更加不在意。碰見熟人,會點點頭,帶著知樂泰然自若寒暄應酬,至於陌生人的目光,則完全不care。
沈程並沒有刻意介紹過知樂,但他的態度和舉止已說明一切。當一個人足夠尊重和在乎自己的伴侶,其他人便自然而然不敢小瞧這位伴侶,哪怕他們之間存在著常人眼中的「差距」。沈家的身份地位本就擺在那裡,如今加上沈程明確的態度,眾人的驚詫,懷疑,好奇等種種心緒,都紛紛打住,不再評頭論足。
更何況,知樂看起來完全不像有什麼問題。
漂亮的少年,有點靦腆,不愛說話,卻很懂禮貌,臉上總是帶著笑容,眼神善良澄澈,不諳世事般,令人看了,不由自主想要對他溫和一點。
知樂最喜歡去的地方,還是那商場廣場。
沈程便儘量抽出時間,帶知樂過去。作為領導者,工作是永遠忙不完的,但如那句流傳很久的名言,當你真的想見一個人的時候,自然會千方百計想盡辦法去見面。時間擠一擠總是有的。
夏天的夜晚,廣場尤為熱鬧。
c城是有名的大學城,廣場臺階上坐滿了大學生們,談戀愛的,打鬧說笑的,對面主體建築上的螢幕滾動著某個演唱會,街道上滑板少年們飛來飛去,另一邊則傳來鳳凰傳奇高亢歡樂的歌聲,一群大媽大爺們搖晃身體,跳著廣場舞。
這裡如同世界的縮影,包羅永珍,熙熙攘攘,青春與暮年,浪漫與現實,在此處碰撞,融合,充滿人間煙火氣息。
「慢點兒……不要亂跑……」
知樂拽著狗繩,在人群裡穿梭。
小樂小程幾個月裡長大了不少,知樂太過慣它們,飲食上從不管控,於是導致兩個小傢伙如吹氣球般猛長,在同齡狗裡,個頭與體重絕對傲視群雄,整個圓滾滾的,撒起歡來時,猶如猛虎出籠。
小樂性格更為活潑好動,一旦出來,便異常興奮,到處跑來跑去,小程向來是小樂的跟屁蟲,唯小樂是瞻,小樂一跑,它便搖著尾巴追在後頭,互相追逐嬉鬧。
「要命啊。」
知樂快要控制不住了。被拽的狼狽不堪,搞不清是人遛狗還是狗遛人。
沈程有時候會出手幫他,大多時候則「袖手旁觀」。緣因知樂雖然狼狽不堪,卻仍喜歡看它們鬧騰。
沈程不置可否,便不遠不近的跟著。
「嗨,帥哥你好。」
一個女孩兒忽然出現,站在沈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