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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初安不敢不把這話放心裡,她相信傅淮宸什麼都做得出來,他能用短短十幾天的時間給王衡的公司帶來一堆麻煩,要針對一個沒錢沒勢,剛工作沒幾年的人實在太簡單了。
沈初安已經做好了在一段時間內找不到工作的覺悟,這也沒關係,大不了做兩年的自由職業,她可以網上接點單子,翻譯國內的小說對接海外,再不就是在漢化組翻譯一下生肉賺點打賞,錢不多,養活自己足夠了。
可她還是大大低估了傅淮宸的能量。
三天後,她收到了法院傳票,就是她承接的作品的版權問題,被幾個業內的作者聯名告上了法庭,要賠償很大一筆錢。
她做的這個事本就屬於灰色地帶,民不舉官不究,她又是玩兒票性質的賺點零花錢,怎麼“舉”也萬萬舉不到她頭上,不用想也知道是誰誰的手筆。
這邊的官司焦頭爛額,那頭警察又上門了。
跟警察一塊來的還有兩個男人,一個穿著西服,梳著大背頭,胸前掛了個牌子,上面寫著xx律師事務所,另一個穿著比較時尚,頭髮很長,染成煙藍色,長髮被紮成了小辮子,一張輪廓分明的臉上似乎有些外國血統。
“我是假日海島開發專案的負責人,我姓喬。”扎小辮的男人朝她伸出手。
沈初安只是迷茫的看著他。
喬先生的手僵在半空,頗有些尷尬地甩甩,很有禮貌的問她,海島得到專案已經進行到中期,這個月還有上個月的拖欠的錢款什麼時候能交齊呢?
沈初安茫然的接過賬單,一筆筆開銷寫的明明白白,共計欠款六千六百萬。
“這是傅淮宸的賬單,你們應該找他,跟我沒有關係!我上次就已經說過了!”
她又是生氣,又是慌亂。
今天這些人顯然是有備而來,就像那個把她搞得焦頭爛額的官司一樣。
果不其然,喬先生不慌不忙,拿出了一份合同遞給她:“開發的定金的確是傅先生付的款,但跟我們籤合同的人確實是您。”
全英文的合同,沈初安看得並不吃力,但她寧願自己從來不認得這些字。
合同確實是她簽署的,千真萬確,抵賴不得。
這是海島的購買協議書和產權歸屬書。
那是在“離婚”前夜,傅淮宸帶她去的那場拍賣會,他花了高價買下的這座島,然後哄著她在歸屬人那一欄簽下了名字。
在簽字的時候,傅淮宸的手還在她衣服下面興風作浪。
當時她並沒有想太多,只想著趕緊簽完走人,那裡預料到日後會給自己挖下這麼大的坑!
在她沒有細看的部分,也就是最後一頁合同上還有一項特別的條款,那就是拍下這座島的同時也購買了這座島的後續開發服務。
而產權所有人是她,換句話說,所有開發資金都必須由沈初安承擔。
先前傅淮宸幫她付了一部分,現在他停止付款,債主當即就上門了。
沈初安欲哭無淚,想笑也笑不出。
“我把島賣了,用賣島的錢支付開發費用,行嗎?”
這時候律師的作用就來了,他顯然已經恭候多時。
他講了一大堆的關於拍賣、轉讓的條款,聽的沈初安一個頭漲的兩個大,總結一下就是,在賣島之前,她必須先解決跟開發公司的債務問題。
“如果解決不了,會怎麼樣?”她直說了:“我沒有那麼多錢,六千六百萬,你就是把我賣了我也沒有。”她看向旁邊的警察:“你會抓我去坐牢嗎?”
警察看著她,言簡意賅:“如果核查您有能力償還卻拒不償還的話,會。”
沈初安深深吸了口氣,忽然想起,自己的名下似乎有很多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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