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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孩子們還得活人呀!
楊碗花是倆孩子的親媽,名聲徹底的髒了個乾淨,叫孩子怎麼做人。
這麼一說老太太,老太太就抹眼淚,「我還不是為了你。」
可您為了您兒子,我也得為我兒子。
金保國這會子把東西放下,摸了一根煙,跟四爺道:「能調走,就別在縣城幹了。幹成啥樣……人家背後都講究你。回頭跟你祁叔商量商量,別管調到哪兒,哪怕是別的縣城還是什麼鄉鎮都行,反正得另外找個地方。」
那也不能半年跳三個地方,「這事我心裡有數……」
這邊正說話呢,楊碗花過來催了,「吃飯了,說啥呢這是?」
輿論最中心的是楊碗花,可其實受到的幹擾最少的還是楊碗花。事情出了,她當時傷心了,可過了就過去了。小兒子跟她吵,吵了她還該幹嘛幹嘛。
就像這會子一樣,明知道金保國不怎麼跟她說話了,她一樣能笑臉相迎。每天的飯做的好好的,然後筷子都遞到金保國的手裡。你再對她冷臉,那邊永遠笑臉相迎。
堂屋裡擺上飯了,有葷有素的,做的特別細緻。人家在飯桌上還自說自話的,「……要弄麻將桌呀,這個好啊!男人在前面打,後面堂屋裡也請幾個大娘來陪咱媽打牌。這天一冷,沒法出去,媽一個人呆著都悶了。」
沒人說話回應她,她也不覺得咋,看看丈夫,見他黑著臉低頭吃飯,她不敢撩撥。
大兒子自小是老太太帶的,肯定跟郭家那個死老太太一樣,都沒教孩子好。她也不敢撩撥。
但是小兒子真是一手帶的,她說小兒子,「這都快過年了,你也別出去瘋了……」
金嗣明啪的一聲把筷子摔在桌子上,「煩不煩?能不能叫人好好吃飯?我怎麼出去瘋了?年前我得把我的攤子拾掇利索了,過了年就不幹了。過了正月十五,我打算去廣州……」
他在省城那個攤子剛鋪開,舊傢俱其實也還掙錢。他只做翻新,又不零售,生意很可以。可要不幹了,這投進去的錢就打了水漂了。
這是很不明智的做法。
但顯然,金嗣明是想逃離,離家越遠越好。
金保國沒攔著,二十出頭的年紀,正是闖事的時候,看事還不成熟。想去那就去吧!
楊碗花想不通呀,背著人的時候給她大姐打電話,「當年要不是我那麼的找上金保國,這些年能有好日子過?金鳳這孩子不明白就算了……就算是嗣明,要是沒有我找了他爸,哪裡能有他們?這會子嫌棄我丟人了?誰都能嫌棄,就只他們兄弟倆不行。」
是的!這就是四爺尷尬的地方了。
楊彩花就跟妹妹建議了,「要不,你別在家呆著了。也別去別的地方,就在省城,有點本錢弄個服裝店慢慢的混日子吧。離了老家,再有十年就沒人提那點過往了。日子該怎麼過還怎麼過。誰愛說誰說去,誰的日子舒坦誰知道,你這半輩子過的不辛苦,這實惠落到你身上了。在老家生活?沒必要了。」
但是人家楊碗花偏不,「金保國肯定不走。他那人在外面人五人六慣了,才捨不得呢。別說去省城了,就是去縣城有不行,怕沒人認他呀。他不走,我哪裡也不去。我走了,他美了。盧淑琴往邊上一住,誰知道兩人會不會舊情復燃。哼!等著瞧,當年我能搶來,今兒我還得叫她看看,人就在那裡,她搶也搶不走。我楊碗花活到現在,要是顧著了臉面,早窮死了!」
便是原身的親媽,四爺在跟桐桐說的時候,也不得不給了一句評語――不是個要臉的。
這不是罵人的話,就是都非常客觀的評價這個人。
快過年了,橋橋考完了,能回家了。林有志也說,家裡收拾好了,他也沒叫別人幫忙,就是老爺子和小妹夫過來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