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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當沈兵看到監御史臉上一副「悲天憫人」的神色時,就意識到自己可能做錯了什麼。
果然,下一秒翻查著竹簡的監御史就說道:
「砲師操士沈兵。」
「改良投石機賜爵公士。」
「再次改良投石機賜爵上造。」
「獻策防禦磁縣長城賜爵簪裊。」
「率砲師擊退趙軍保長城平安,賜爵不更……」
聽到這沈兵腦袋不由「嗡」了一下。
尼瑪,自己居然連升三級到了「不更」。
這「不更」的意思不就是可以不用服更役嗎?
也就是說自己可以大搖大擺的回家了?
可以離開戰場回去享清福了?
那我還嬌情個毛啊?
當然是選擇回家啊!
你早說……只有腦子進水了才會把它捐出去吧!
現在可以反悔嗎?
但為時已晚……
監御史繼續說道:
「沈兵自願獻三級爵抵罪,張眩鞭打五十。」
「其餘各人由劓刑改為黥面。」
「沈兵依舊為一級爵公士。」
沈兵:≈……
楊婷一聲令下,兵士就改了刑具。
鞭打五十就不用解釋了。
黥面就是在臉上刺字,然後再用墨汁塗抹。
差不多就是現代無法洗去的刺青。
區別在於現代刺青是「酷」,是自願的。
而古時的黥面卻是羞辱、告誡,或是防止奴隸逃跑。
不過這些已比劓刑要好得多,甚至可以說是留下了一條命。
因此張眩及十餘兵士都不約而同的向沈兵投來感激的目光。
其實不只是他們,周圍的秦軍步兵也差不多,眼神裡不是敬佩就是羨慕……真特麼的壕無人性。
沈兵只能回以一個苦笑。
秦軍爵位越是往上就越難拿。
一級公士只需要砍下一顆人頭。
二級爵就得五顆,三級爵需要九顆。
四級再往上就不是砍人頭就可以了。
因為那時通常已是基層軍官。
軍官的功勞是按指揮及打勝仗的場數來計算。
有時就算打了勝仗也要被處罰而不是晉爵……比如傷亡人數高於殺敵人數。
所以越往上獲得爵位就越珍貴。
當年戰神白起甚至到了功高震主的地步也只不過十六級爵大良造。(注1)
現在沈兵卻大手一揮就把自己的四級爵給捐了出去……
這特麼也太奢侈了吧!
不過這爵位也不是白捐。
首先是砲師的地位馬上就得到承認。
張眩第一時間就找到了沈兵。
那時他才剛服完刑被鞭了五十下。
這時代的鞭刑可不是簡單的抽幾鞭。
它要求受刑人赤著上身,然後用裝有倒勾的鞭子抽打後背。
這每一鞭下去都會帶起一條血肉,五十鞭下去就已經血肉模糊深可見骨了。
尋常人要是受了五十鞭只怕沒有趴上幾個月都無法下床。
但這張眩也是硬氣,剛服完刑就讓人扶著找了上來。
只見他臉色蒼白冷汗直冒,甚至說話都會抽動傷口。
「沈兵!」
「大恩不言謝!」
「往後有用得著我張眩的地方……」
沈兵趕忙上前扶起正要下拜的張眩。
「二五百主客氣了!」
「不過是舉手之勞,二五百主莫要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