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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是啊,聽恩公的,我連我婆娘都不說!」
「在下對天發誓,若是今日之事有一句被在下洩露,天打雷劈,神鬼共鑒之!」
這句一出來,其餘人亦紛紛效仿。
這時候的人非常信奉誓言,他們認為舉頭三尺有神明,誓言是十分神聖的制約,和後世信科學後,張口就來的戶口本死絕,全家車禍不一樣,基本上,發了誓的就會遵守。
林稚水也不好阻止他們的誠心,只能笑著點頭:「我信你們,那我先把她帶走了。」
「恩公,你要把她帶去哪兒?我們幫您搬過去!」
於是,一群人抬著一頭狼妖,浩浩蕩蕩往林稚水的馬車走過去,然後站在雪地裡,目送林稚水遠去——如果不是林稚水堅定拒絕,他們特別想幫恩公駕車,一路送到目的地。
周姓文人平靜望著車馬消失在白霧中,再側頭掃一圈同樣立於原地,任由風雪白頭的人們,並不意外的看到他們眼中敬愛的神色。
那少年恐怕還不知道吧,只要他開口,振臂一呼,這些人哪裡能保持冷靜,必然心甘情願歸他麾下,供他驅使,那些兵俑能做的,他們也能做,甚至兵俑不能做的,他們也會咬著牙拼了命去做。
——視之為神明。
周姓文人腦海中自發顯現了紅衣少年持劍走來的畫面,周圍是妖洞陰沉,只有那一烈紅衣是鮮活的希望,默默地捏住了胸口的衣襟。
……他又何曾不是呢。
到了完全看不見恩公後,人們才各自散去。
鄭姓文人突然道:「二哥,我們回皇城吧。」
周姓文人吐出一口濁氣:「回去?你現在能面對那樣子的他了?」
鄭姓文人垂頭,「我……我不能……但是,我想他了。」他猛然抬頭,笑容苦澀:「你是沒看到,那林公子嬉笑怒罵,快意恩仇的樣子,像極了老大還沒墮落之前。我……我想老大了。」
吳姓文人斷然:「那就回去!」
其餘兩人看向他。
吳姓文人笑了笑,略帶自嘲:「二十六年了,你們沒放下,我又何嘗放下?說來也可笑,他不是他了,我們又何曾是我們?為了賭氣,棄劍不用,洞主打不過就算了,現在連幾頭小妖都打不過了,平白丟人。」
一道沙啞的音傳來:「回去!」
餘下三人扭頭,「老五,你怎麼跑出來了?大雪天的,你還發著熱呢!」
王姓文人裹著大氅,腳步虛浮無力,直看得其他幾個兄弟心驚肉跳,生怕人摔了一跤,把自己摔沒了。
「這裡是霞州地界,離金光縣不遠,那個人又自稱姓林,我猜,他就是那位文昌第一,舉世聞名的林稚水。」他笑了笑,蒼白的臉色湧了些血色,彷彿是荒蕪一片的枯地,重新開起了希望之花,「他肯定是要去皇城入學的,老大看到他,或許能想起自己年輕時候。」
鄭姓文人眼前一亮:「然後,受到觸動,不再花天酒地,渾渾噩噩度日?」
他們都知道,這個可能微乎其微,但還是放不下這萬分之一的希望。
說不定……說不定就成功了呢?
另一邊,林稚水還不知道有人突然對他寄予厚望,他正在把狼洞主和陸縣令做了個交接,偷偷那種,畢竟妖族冒犯人族,在很多人眼中,尚屬於無稽之談——當然,邊關那塊不算,畢竟,很多妖族自己都沒把在邊關擄掠殺人,甚至連同族都殺,到處遊蕩的妖當成國家子民,他們稱呼那些妖怪為:妖寇。
陸縣令滿懷厭惡地瞥了一眼狼洞主,看向林稚水時,又是鄭重:「你放心,我一定會關好她,瞞住妖族那邊。」
「那就麻煩您了,聽聞這裡是她的封地,只要她沒有死訊傳回去,三年五載的,也不至於派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