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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輕啊,小翅膀,你的具體體重是多少。」
傑森想了想,回道:「42kg,我不算輕,只是花滑選手也不能太胖,不然會跳不動的。」
迪克心說自己14歲的時候早就體重過百磅了,個子也比傑森現在高不少,但阿福一般都會很用心的照顧家裡的小孩,傑森這副發育不良的模樣,只能說是小時候吃太多苦了。
接著就是燃爆全場的表演了,ac/dc樂隊已出道四十多年,成員平均年齡是六十多,個個都是禿頂老頭,可謂搖滾界的活化石,但他們就是硬搖滾的一桿旗幟,年紀一大把了照樣魅力不減。
這支超一流的搖滾樂隊的現場極高,自帶「你大爺永遠是你大爺」的氣場,當安格斯楊穿著校服、踩著鴨子步出場的時候,迪克就聽到傑森狂熱的用小奶嗓開吼。
演唱會的開場曲當然是《highway to hell》,而這首歌還沒唱完呢,傑森就扒了外套將之甩成個螺旋槳。
這小孩一首歌就high起來了。
老實說,這現場的氣氛有點瘋狂,迪克不是沒經歷過比這更瘋狂的場景,比如阿卡姆集體越獄什麼的,但那時候他光顧著抓逃犯救路人了,一點興奮勁都不可能有,現在卻是全場上萬觀眾一起開心的嚎,那感覺甭提多棒了。
於是等演唱會結束的時候,別說全程high翻天的傑森,就連迪克都嗷嗷的揮舞著惡魔角為老爺子們打了call。
這種和人一起看演唱會的感覺太棒了,迪克再也不心疼那花了他小半個月工資的兩張門票,只覺得物超所值。
他伸了個懶腰:「看來以後也可以多到演唱會之類的地方玩一下,感覺心裡的鬱悶都跟著發洩掉了,傑森,你看那個xx樂隊怎麼樣?」
傑森仍然戴著那副小惡魔角,步伐帶著一股雀躍。
「那個樂隊不行,車禍的機率有點高,如果不是鐵粉的話,大可沒必要花錢跨城市追他們的演唱會,買音碟就好,有頂級現場和穩定發揮的樂隊和歌手都是寶藏,不可能每次我們有時間時都能正好碰上。」
小孩掰著手指:「百老匯的音樂劇和一些好電影也不錯,以後有機會了我都想去看,我還沒看過現場的《歌劇魅影》和《小王子》。」
最好是能把布魯斯也帶過去,雖然傑森也知道成功地機率很低,但人總是要有夢想的嘛。
迪克笑著看他:「你還喜歡音樂劇?」
傑森對迪克挑挑眉,眼中有著細碎的燈光,他張口唱了起來。
「thk of , thk of fondly,
想念我,深情的想念我
when we\&039;ve said goodbye
即使我們已互道再見
reber , once a while
回憶我,偶爾地回憶我
please proise you\&039;ll try
請答應我,你會試著想起我……」
即使早知道羅賓會唱歌,但傑森今年變聲,迪克從未聽過傑森用現在的聲音唱歌。
但依然是很好聽的,好聽到迪克問道:「你有沒有想過將來去從事聲樂相關的行業?肯定會很有前途。」
傑森驚訝了一下,然後搖頭:「不行的,我的聲樂技巧都是小時候和媽媽去教堂的時候從唱詩班那裡學的,很粗糙,而且比起音樂,我更喜歡文學。」
迪克買了兩個冰淇淋,分給傑森一個,一邊走一邊和傑森聊道:「看來你對自己的未來已經有所規劃?」
他自己還只有14歲時,還天天惦記著活力雙雄的事業,從未想過離開布魯斯身邊,甚至有過將來做全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