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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著一陣慘叫聲,提姆靈活的鑽出他們的包圍圈,開始全力逃跑,一邊跑一邊快速觀察周圍的地形,思考脫身的方法。
他知道自己只是個小孩子,想要跑過身後幾個大人是很困難的事情。
但接著,那些慘叫聲變得更大了,還有人體砸在地面上發出的砰的一聲。
提姆下意識的停住腳步,有些不敢置信的回頭,驚喜充斥著他的心臟。
那是羅賓。
蝙蝠俠打擊罪惡時的助手,踩著綠色的精靈靴、穿著紅綠相間的制服,披著嫩黃色披風的boy wonder。
那少年的身姿靈活,拳腳有力,險些讓提姆翻車的幾個持刀搶劫犯在他手裡沒走過幾個回合,就只剩下了躺在地上哀嚎的份。
結束戰鬥後,羅賓轉身,朝著提姆走過來。
提姆僵硬的站在那裡,想著自己該怎麼和對方打招呼,小羅賓只比他高半個頭,所以對方果然是同齡人。
他要說你好嗎?還是晚上好?還是說謝謝?還是說我很崇拜你請給我一個簽名?
天啊,提姆發現自己聰明的腦子現在一團亂,他都不知道自己要說什麼了!
然後羅賓的腳步頓住了,他低頭按著耳朵。
「是的,我遇到了一個孩子,我正要上前詢問他是否需要幫助,或者是送往gcpd(哥譚警局)讓那些人幫他尋找父母。」
很顯然,對方正在和蝙蝠俠通話。
提姆連忙叫道:「我不需要去gcpd,如果不是遇到那幾個搶劫犯的話,我已經自己回家了!」
羅賓抬眸看了他一眼,點點頭示意聽到了,然後又低下頭。
「他說他不需要去gcpd……b,我們不能枉顧這孩子的意願強行送他去那裡,這小子衣服不錯,應該是好人家裡偷跑出來探險的,我們送他去gcpd那裡會讓他爸媽罵他的……我知道,但是今天的夜巡已經結束了,我可以送他回家。」
最後羅賓似乎說服了蝙蝠俠,然後他對提姆伸出手,語氣放輕:「你還好嗎?你家在哪兒?」
提姆透過多米諾面具,發現這位小羅賓有著湖水般清透的綠色眼眸。
他低下頭,結結巴巴的回道:「我、我……」
聽完他報出的地址,羅賓有點不敢置信:「你家住在上城區?那你來這裡做什麼?」
「呃,我想拍你。」
提姆有點羞澀的舉起相機:「我保證只是自己收藏照片,不會讓別人看到。」
羅賓沉默了,他轉身一邊走一邊說道:「我沒什麼好拍的,走吧,我送你回家。」
最後小羅賓開著一輛機車送提姆回了家,天知道為什麼這麼小的人居然會開機車,蝙蝠俠教羅賓的風格原來是這麼狂野的嗎?
不過等到半路,提姆就聽到對方和通訊器說道:「我知道,但我要送這小子回去,總不能還選擇步行吧?而且便士一都說我的駕駛技術很棒……」
好了,破案了,不是蝙蝠俠的教學風格狂野,而是這位羅賓本身就挺野的。
提姆下車時還看到羅賓在光潔修長的腿上搓了幾把,雙腿互相摩挲著,膝蓋有些發紅。
哥譚位於新澤西州,今年的9月平均氣溫是17度,提姆也覺得夜風的確有點冷,但沒到需要搓腿保暖的地步,看來羅賓還有點怕冷?
提姆記得前任羅賓可是能穿著綠鱗小短褲在冬天的哥譚蹦來蹦去的呢咳咳。
他趁著對方轉身上車時舉起相機,羅賓敏銳的回頭看了他一眼。
提姆舉起左手發誓:「我不會讓別人看到這個的。」
對方沉默兩秒,對提姆輕輕道了一聲晚安,開著車很快消失在夜色之中。
後來又過了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