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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用腳還是用手,宋撿已經完全掌握了對比尺寸,視覺的弱勢雖然影響了他的正常生活,卻不會毀掉他的生活。
小時候,他以為自己一定活不了多久,現在他才明白,視殘的人也有能力在沙漠裡活下去。
「哥,你累不?」宋撿坐馬鞍都坐累了,把上身放低,伏在馬的脖子上。哥越來越高了,再也不是小時候那樣,一個小小的影兒,四肢並用地跑。
「不累。」少年避開戰區的方向和位置,帶著宋撿往另外的方向走。他已經學會了看天氣,最近不會有狂風暴。
「那你喝水。」宋撿摸著掛在脖子上的水壺,給他,聽哥大口大口喝水的動靜才放心。
哥為了自己,殺了一個人。這個人還是他的養父。
宋撿想起來就一陣顫抖,原來槍的威力那麼大,一顆子彈就能把一個人清除掉。
「咱們在這附近休息吧。」少年帶宋撿找到一處山體,「明天咱們去找水源,然後咱們找掩體。」
「嗯。」宋撿自己下了馬,少了流民營地的熱鬧,才反應過來,他們已經離開了那個地方。
離開了很遠,走了好幾天。
因為不是固定住所,他們晚上不扎帳篷,只用厚毯子鋪地。宋撿幫著小狼哥點起篝火,這一次,他發現篝火不再是一小堆,而是整整一圈。
「哥,好多火呢,我來點吧。」宋撿的視線裡多了好多好多亮點,他在地上轉圈,這堆篝火已經把他們包圍起來。但他也擔心,畢竟哥和狼一樣,生性怕火。
他看不清楚也知道,小狼哥烤肉的時候從來不敢離火苗太近,燒木頭爆裂時,小狼哥會躲開。
「咱們現在沒有帳篷,多點些火。」少年想得周全,沒有帳篷的話很容易碰上毒蟲,他們離開了營地,如果被毒蠍咬到了,沒有藥。
可是那種蟲子比狼還怕火,只要點上一圈,它們逃得遠遠的。
一切忙完,少年坐在毯子上,慢慢回想這一切,簡直是做夢。他帶著宋撿離開了人類的聚集地,要去沙漠裡過日子了。
在流民看來,樊宇帶自己回到營地,做了擔保人,成了自己的養父,每一天都會分食物給自己。又帶自己學槍,做槍和子彈的買賣,他確實給了自己一定的保障。
所以自己的殺人行為,是忘恩負義,是野性難馴,也是絕對的不穩定因素。
但他們不會理解,當自己看到樊宇拿槍對準了宋撿時,自己有多麼的恨他。要是早知道他對宋撿有歪念,或許自己早就動手了。
自己不後悔,宋撿和領頭人的身份比起來,重要太多了。
「哥,吃肉。」宋撿把肉切成小塊,把裝鹽的罐子倒過來。現在他們有細鹽了,撒一撒就行。
少年拿起一塊肉,叼住,餵給了宋撿。「害怕麼?」
「不怕。」宋撿從小擔驚受怕,早就習慣居無定所,現在是他最不害怕的時候了,「哥……樊宇為什麼想要殺我?我沒做錯事……」
少年繼續叼肉給他,不敢告訴他真相。
樊宇根本就不是想要殺宋撿,他的目的,和以前來偷宋撿的那些人一樣,他們想要做狼交配那樣的事,用自己的身體,去佔有侵入宋撿的身子。
可人類比狼還要邪惡,狼的交配需要母狼的同意,宋撿不會同意他們,於是他們就想偷,想要趁自己不在,強行佔有。
「沒有人能殺你,撿沒有做錯事,撿很乖。」少年的嗓子很啞,無論喝再多的水,變聲期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過去,「是他該死。」
死?宋撿第一次距離這個字這麼近。
「哥,咱倆以後別和人住一起了。」宋撿害怕了,他喜歡人,但只喜歡張牧一家那樣,不傷害他,也不會對他們開槍,「咱倆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