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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嶽的太子妃賈氏在年後生了一個男孩,如今他的一個側妃又懷上了,承嶽在今年年底還會有一個孩子出生,承嶽對家裡的兩個男孩十分疼愛,福源鬧著非要和父母睡在一起,承嶽也同意了,太子妃嘴上說了不合規矩,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比誰都高興,新生的老二也挪到了他們的院子裡,福源總會在今上面前抱怨弟弟哭起來聲音特別的大。
「過一段就好了,如今在夜裡哭的也少了。」
這邊父子兩個交流了一會育兒經,司徒越安靜的坐著,時光再回不到當年,姐弟兩個坐在叔叔身邊,嘰嘰喳喳的想要把叔叔的注意力引到自己這邊來。
等過了幾炷香的時間,一陣馬蹄聲,武將們跳下馬跑了過來,行禮之後自動排好了位置,文官的轎子比較慢,過了一會有人過來,前後半個時辰的時間,百官集齊完畢。
承嶽和司徒越站起來,侍衛撤走了椅子,皇帝吩咐,帶原告上來。
守衛登聞鼓的差役押著一個小姑娘上來了,那姑娘看著也就八九歲,十分的瘦弱,後面還跟著一群的村漢,抬著一具棺材。
原告是個小姑娘,這一百廷杖是打還是不打,估計不用一百杖,五十杖下去,這姑娘就沒命了。
「暫且記下,待她成年,再來領杖。」
那小姑娘謝了恩,舉起狀紙,看上去十分冷靜沉著,膝行幾步,把狀紙舉過頭頂,有侍衛去接,皇帝看了狀紙,在燈光下,誰也不能看到他的臉色。
「為何你來告狀,你家中兄弟呢?」
「回聖上,民女是獨女沒有兄弟,民女的父親是獨子,也沒有兄弟。後面的是同村的鄰居,受民女所求,抬著父親的棺木來告御狀。」
今上把狀紙遞給太子,「念」
內容是死者是父親,在縣衙是個捕快,因著公務衝撞了縣令,縣令當場杖斃了捕快,為了怕人發現,夥同實施杖刑的人一起跑屍荒野,並引得野狗撕咬屍體,對外說,這是被野狗咬死的。
時間發生在半個月前,司徒越不在吏部已經有兩個月了,碰到如此之事,吏部主官和州縣之長都要引咎辭職。刑部和大理寺衙門要秉公執法,如有包庇,全家下獄。這種事發生的少,然而前朝有例可循,那姑娘吧自己父親的棺木抬了來,大理寺現場驗屍,確實發現屍體是生前被打碎了腿骨以及脊椎。
那姑娘堅持父親大仇能報之後才將父親的棺木下葬,就坐在棺木邊吃睡,這件案子移到刑部和大理寺審理。原告也被刑部衙役給保護起來,前朝倒是出現過有人毒殺原告的事兒,保護原告也成了一個很重要的環節。何況棺木裡躺著的生前也是一個捕快,同一個職業,見面生出三分情來,這些衙役因此對原告也頗為照顧。
每個人從這個案例裡看出不一樣的東西來,今上帶著子侄去西苑還在皇帝跟前說「還是有個兒子好啊。」
倒是承嶽,極為佩服那個小姑娘,說她比其他人都要剛強。司徒越不這麼認為,「我要是她爹,就攔著他這麼做,她這會能伸冤了,再出嫁誰家敢聘娶她。」
承嶽聽了也點了點頭,司徒越笑著拍他的肩膀,「話又說回來了,人生在世,若不能暢快一回,和鹹魚有什麼區別呢。」
承嶽對他這句話倒不怎麼明白,然而個能摸著這種感覺,三代人在西苑趁著朝霞吃了飯,因著今天的事兒,大朝會取消,司徒越去換了衣服,承嶽回去抱他家的老二來給上皇看看,看著兩個孫子不在跟前,上皇對著今上說「吏治之事,是大事,那姑娘為何上京告御狀?那被告的縣官有何讓上官忌憚之處,你都要查明白,秉公處理,別忘了咱家舊事,不然,總有那心有不甘忍不下氣的人家想著將咱們取而代之。」
作者有話要說: 愛你們麼麼噠,此刻天氣正好,早點出門玩玩吧,天氣也